婦人欠債竟買凶殺自己讓家人好過 電梯擁吻被戳破

▲槍手槍殺殺手。(圖/視覺中國)

▲婦人欠債竟買凶殺己,企圖詐保,更三審仍判刑。(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婦人華采慧因負債1400萬元,竟和前夫共謀,透過也負債的哥哥買兇殺害自己,讓家人可以詐領2千餘萬元保險金還債。但法院檢視監視器畫面,發現事發前她與前夫在電梯內深情擁吻8秒鐘,才查出詐保情事。高等法院28日更三審將許男與婦人哥哥,分別判刑5年與5年半不等刑期。

判決指出,華婦與許男1985年結婚,育有1子2女,2003年兩夫婦打算向銀行貸款經營超商,許男因信用不佳遭拒,夫妻只好假離婚,由華婦出面貸款。但超商經營不善,賣房抵債後仍欠1400萬元,信用卡也被停卡,華婦走投無路,想起自己曾投保壽險及意外險共2800萬元,於是在2008年透過胞兄華明雄找來槍手施耀宗,策畫槍殺她自己,以換取保險金供家用。

一夥人選定行刑及棄屍地點後,於2008年10月13日晚間開始行動。而事發前一天,華婦和前夫在電梯深情擁吻8秒,兩人之後還離情依依,四目凝視,相互安慰。而當晚華婦開車到桃園大園台61線高架橋下,先打一通110電話假裝報警,許男則不斷打給她,她則故意不接,製造許男尋妻未果的假象。隔天凌晨,華婦將車窗搖下,槍手站在駕駛座車門外,持改造手槍伸入車窗內,朝她頭部左側射擊,1槍斃命,她仰頭而死。

但檢警勘驗時,發現華婦死前無掙扎痕跡,加上她有高額保險,懷疑死因不單純。經過深入調查後,除了發現兩夫婦在電梯中擁吻外,華婦的女兒也供稱媽媽曾說:「如果我走了,妳們要好好照顧自己。」之後檢警再根據華婦的通聯記錄,查出許男、華婦胞兄與槍手等人的關係,提起公訴。

雖然3名被告都否認犯行,兇槍也沒查獲,但法院根據祕密證人指述及3人都沒通過測謊等證據,認定華婦在許男和哥哥協助下找槍手幫忙自殺。因此一審法院依照非法持槍等罪,判華婦哥哥7年、許男及槍手各6年半。二審改判許男、哥哥及槍手各6年至6年半。案經多次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三審28日仍認定3人有罪,還是判刑5年半與5年不等刑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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