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某軍營少校軍官遭檢舉承辦某科大招生案,私下收受校方贈與12萬餘元獎金,營區少將指揮官調查後卻挨告。(圖/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某陸軍營區王姓少校遭檢舉,於2018年間利用公餘進修,私下招攬同事進入某科大進修,事後獲得該校提供12萬餘元獎金,軍方針對該案展開調查,王姓少校以遭威脅與限制人身自由為由提告指揮官劉姓少將等4人妨害自由,桃園地檢署28日偵查終結,以調查非懲處,予以不起訴處分。
地檢署指出,據王姓少校指控,因遭檢舉利用承辦公餘進修職務之便,招攬同事參加某科大進修,並獲該校提供獎金12萬餘元,當天劉姓少將帶著王姓、郭姓與李姓共3名主官展開調查,王姓上校主管說「為求自清及日後減輕處罰,應先把獎金交給憲兵隊保管」,其他人也附和,王想回寢室拿藥服用都被拒絕,迫於無奈只好先交出獎金,當晚直至12時許才離營返家,盛怒下控告劉姓少將等4人妨害自由。
劉姓少將在偵訊時說,王因承辦該科大招生推薦案,遭檢舉有獎金流進私人帳戶,軍方調查過程沒有限制王姓少校人身自由,也未以強暴、脅迫逼他交出獎金;王姓上校則坦承,曾建議他繳回獎金自清,日後若被檢調認定違法,也對王姓少校有幫助。
桃園地檢署針對雙方辯詞,劉姓少將等人依職務展開行政調查行為,過程中可能讓王主觀上產生不悅,但本質上並非懲處,因無其他實證,偵結劉等4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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