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配阿絨以返越照顧親人的理由離台,並將結婚金飾、結婚證書一併帶走。(示意圖/pixabay)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張男與越籍配偶阿絨結婚,婚後共同生活了1年多,阿絨卻以探親名義返越不回,張男多次喚不回愛妻頓絕人生無望而跳樓自殺。張男的家人認為阿絨沒有心要與張男結婚,主張阿絨沒有財產繼承權,但法官認為,阿絨來台後積極適應夫家生活,也依程序完婚姻登記手續,且阿絨也表明,要在越南工作幫忙償還債務,與一般外配不斷要錢的情況不同,認為婚姻關係確為存在,因此阿絨仍有遺產繼承權。
36歲張男2015年間透過同事結識越籍阮女,再轉與阮女23歲姪女阿絨與相親,張男與雙親2016年元月到越南看媳婦,2人當天碰面就訂婚,張男支付8千美元在當地舉辦婚宴、登記結婚,7月在台結婚登記。2017年初,她向夫表示想念家人、要求返越過年遭拒,3月再以爸爸病重要返家探視,原定2周後返台,卻一去不返,甚至將結婚的金飾、結婚證書正本都一起帶走。
張男4月於臉書發文,抱怨愛妻以丈人生病、欠債、不信任丈夫等藉口拒絕回台,張男在5、6月搭機飛到越南懇求阿絨跟他回家再次拒絕,張男只好傷心返台。
張男12月跟阿絨說自己身體不好,希望阿絨能回來,但卻遭冷回「I'm a bad person,a deceiver, So do not come to me anymore」、「Forget everything.Do not remember someone like me」,張男無法承受愛妻拋棄他,於是在2017年12月31日跳樓自殺。張男家人通知阿絨死訊,問她是否回台協助處理張男後事,她也說不知道,還在臉書註明「單身」。
張男家人認為,阿絨與張男結婚的動機是為貪圖錢財,並無共度餘生、攜手白頭的情意在,才會趁返越將金飾、結婚證書全帶走,還跟張男自白是騙子、請丈夫忘了她,待丈夫承受不住打擊自殺後也未返台,張男家人主張,婚姻不成立、阿絨沒有財產繼承權。阿絨經傳未到案說明,也沒提出書面資料。
張父表示,兒子去世,他可依勞保條例為請領遺屬年金、遺屬津貼之第二順位請領人,阿絨為第1順位,但張父主張阿絨沒有與兒子結婚的真意,2人婚姻關係不成立,因此不得請領。
張男母親出庭證稱,兒子到越南完成結婚手續,第一次去給1000美金的訂金及訂婚戒指,第二次去就把剩下的7000美金給阮家人,並同房、舉辦宴客。阿絨來台後很乖巧,在家會也會幫忙家事,只是藉口父親生病回越南,把金飾、結婚證書都走,回去又說帶父看病,家中遭逢變故負債,需幫忙賺錢還債,兒子也有去越南帶她回來,只是她不肯回來。
法官調查,阿絨與張男2016年1 月在越南完成結婚登記,獲越南結婚證書證書,7月也於台灣登記結婚,認為2人結婚形式要件並沒有欠缺。
法官認為,阿絨與張男在越南完成結婚登記、宴客,來台後也與家人相處融洽,也跟丈夫同房、分擔家事、出席家族活動,可見她的確努力融入台灣生活,與一般外配來台後想工作賺錢、或只與同鄉交流的情形不同,顯見阿絨是有心與張男共組家庭,雖未再入境,但仍不時聯絡,且通訊內容仍以「husband」稱張,也表明希望時間思考2人關係,盼獲張諒解,但仍造成張男跳樓輕生憾事。
法官認為,阿絨是以配偶角色與張溝通,也證明2人結婚成為配偶是事實,無法認定無結婚真意,且聘金、金飾是台灣結婚習俗,婚前同意贈與,女方也有來台共同生活,無法憑此認為沒有結婚的真意,且阿絨只要求在越南工作賺錢幫助父親,與其他外配不斷要求匯款的情況不同。
而在阿絨以文字表達自已是壞人、騙子之前,曾與張男通話,但2人對話內容卻不得而知,因此,訊息僅能做她單方面失去與夫共同生活的意願,不能說她沒有結婚真意,基於2人結婚依法完成法定程序,婚姻關係確為存在,因此阿絨仍有遺產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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