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男趁客運上僅剩小美時,性侵對方得逞 。(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劉姓客運司機3年前載著女子小美(化名)時,見車上沒人便開到路邊性侵對方。事後,小美也因害怕不敢告知家人,卻在一次和媽媽吃飯時見到新聞報導類似案件崩潰,這才讓案情曝光。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劉男4年有期徒刑,劉不服上訴。二審判決近日出爐,台中高分院認為,劉男沒通過測謊、證詞反覆又沒有悔過之心,將全案駁回,可上訴。
判決指出,劉男2016年9月4日明知小美使用愛心悠遊卡,屬於心智缺陷(自閉症)的人,見車上僅有小美一人,就將車停靠在西屯區經貿八路與中平路口附近的重劃區,進而性侵對方得逞;事後,才讓不斷尖叫、求饒的小美離開。
直到2017年12月1日,小美與媽媽一起在家吃飯。期間,小美的媽媽看著電視內的新聞報導剛好提到司機性侵案件,覺得不可思議說,「這怎麼可能,怎麼可能會發生這種事情,這根本就是太不可思議了吧。」
▲小美看到與自己相同遭遇的案件加上媽媽的話,忍不住情緒崩潰。(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沒想到,小美突然臉色一變、放下碗筷,直接朝自己的房間內走去。小美的媽媽本以為女兒只是吃飽休息,卻發現對方遲遲沒有走出房間,進入房內才看到小美在哭;在她的追問之下對方才說,「媽媽妳不要這樣子說人家,公車到了最後一站的時候有可能都會沒有乘客了,這種事情是會發生的」,並坦承自己遭到性侵。
小美的媽媽難過地說,女兒事後性情大變,常常把自己關在浴室裡面大吼大叫的,每次下班回家,她就開始大罵公車司機今天開車怎麼樣,當時並沒有去瞭解太多,只是覺得小美怎麼突然從一個安靜的孩子,變成一個非常憤世嫉俗的孩子,「我當時完全沒有想到說小美曾經發生這件事」。
「我非常地自責,居然都完全不知道女兒曾經受過這麼大的傷害,(讓她)小美自己獨自承受這麼久」,小美的媽媽非常難過,並致電給一名女議員求助,更帶著小美看醫生檢查、向律師諮詢,隨後提告。
▲小美被性侵後性情大變,讓未察覺真相的媽媽事後非常自責。(示意圖/取自pakutaso)
劉男開庭時否認犯行辯稱,他沒有看過小美,更沒有與對方說過話,但小美的悠遊卡卻有刷卡紀錄又指證歷歷,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4年徒刑。上訴二審時,劉男指出,小美的證詞前後不一,加上小美媽媽12月1日就知道案情,卻在隔年3月26才報警提告,與常理不符。
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劉男曾載過小美多次,在明知對方心智缺陷的情況下性侵;另外,劉的辯詞避重就輕又沒和小美達成和解,根本沒有悔悟之心,因此駁回上訴,判決維持加重強制性交罪的4年徒刑。全案判決近日出爐,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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