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對於老公的種種行徑不堪其擾,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圖/示意圖,無關本案/pixabay)
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人妻「花花」(化名)日前指控丈夫,不僅敗家還有諸多怪癖,除了和她索要「原味內褲」以外,還要求她行房前要精心打扮,如果做到一半不滿意,還會痛打她,讓她實在忍無可忍,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
判決指出,花花指控,老公敗家揮霍而且還有諸多怪癖,先前還跟她索要過「原味內褲」,甚至在兩人行房前,都會逼她好好打扮,如果過程不讓對方滿意,甚至還會換來一次次毒打,讓她感到心力交瘁。此外,花花也指控,老公不僅對自己不好,還時常對兩人的子女怒罵,還把不知名的女子帶回家過夜,讓她實在無法繼續與他相處,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
丈夫辯稱,雙方感情很融洽,反倒是花花經常深夜未歸,還是自己百般容忍,但法官檢視相關對話紀錄後,不採信花花丈夫的說詞,認為花花的主張有憑有據,因此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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