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男與小三大搞外遇,還開口想與妻子陳女協調訂定每月一次「小三日」。(圖/示意圖,無關本案/CFP)
記者莊智勝/綜合報導
一名碩士畢業的陳姓女教師,106年間意外發現丈夫外遇,還匯款3百萬做為小三購屋的預備款;婚外情曝光後,陳女為了家庭原選擇隱忍不發,孰料丈夫卻不斷逾矩,甚至還開口計劃每月擇一周末訂為「小三日」,讓他可以拋開家庭專心陪伴女友;而小三氣焰也相當囂張,還在丈夫的汽車車牌上簽名、畫下眾多愛心,並大剌剌寫下「一人一國」,意圖逼迫陳女讓出丈夫與她共享。陳女不堪其擾,憤而提告並求償80萬元精神撫慰金;新竹地院3月27日作出判決,經衡量2人收入、加害程度後,判丈夫與小三需連帶賠償陳女50萬元整。
判決書內容指出,陳女與丈夫曾男於民國90年5月結褵,婚後育有2名子女,原本婚姻生活幸福和樂,但106年8月間,陳女卻意外發現丈夫傳LINE給陌生女子,告知「已經匯入300萬」;起初陳女相當緊張,以為丈夫遇到詐騙,但經詢問後,丈夫竟然意外坦蕩,大方承認與另名陳姓小三搞外遇。陳女當下聽聞後不敢相信,精神大受打擊。
原本陳女考慮訴諸法律途徑,但數日後曾男卻寫信向她道歉,並再寫下另封自白書,清楚交代與小三相識、相戀、發生性關係等經過,並表示除了匯出百萬元給小三當購屋頭期款外,還每月提供6至10萬元的生活費養她;除此之外,曾男還在自白書寫下承諾,表示為了顧及婚姻與孩子,自己絕不再執迷不悟,倘若再有外遇,名下財產全歸妻子與2名子女所有。
收到自白書的陳女思量再三,為了家庭的完整、為了替孩子留住爸爸,最後終於決定隱忍,暫不提告,同時觀察丈夫後續行為;孰料狡猾的曾男在寫下自白書後僅安分了半年,待刑事通姦罪6個月告訴期過後,開始在外徹夜未歸,大方與小三展開甜蜜生活。
▲曾男寫下自白書認錯後,待刑法通姦罪6個月告訴期過後,開始大方與小三展開甜蜜生活。(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陳女控訴,丈夫眼見刑法告訴期過去,行為開始變本加厲,除了夜不歸宿之外,竟還無恥開口與她協商,要求每個月要空出一個周六、周日訂為「小三日」,讓他可以在周末拋開家庭束縛專心陪伴小三,「如果你能接受我,一個月有一個周末陪她,我將不再常常夜出,其他周末我正常陪小孩、陪你們,這樣可以嗎?」
陳女聽聞丈夫荒謬的言論後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當下立即嚴詞拒絕;而陳姓小三在知道專屬自己的「小三日」泡湯後也不再躲藏,選擇現身與正宮「直球對決」,不但故意在曾男的轎車車牌上簽名,寫下「一人一國」意圖逼迫陳女許可與她共享丈夫,並藉曾男手機傳訊給陳女,「你們加油,要幸福,我其實是不小心愛上的,對不起陳老師」、「記得愛愛」、「都是因為你們房事不正常」等語嗆聲,甚至還曾親傳簡訊給她2個女兒示威,「你們跟爸爸已經沒有住在一起了!」
陳女難忍婚姻破碎、小三接連囂張羞辱,因此憤而提出民事告訴,並向曾男、陳姓小三求償精神撫慰金80萬元;法官考量後,認為陳女婚後10多年,全心為家庭付出,但丈夫卻出軌外遇,造成精神損害著實不輕,且陳女碩畢擔任教師,丈夫外遇已令她顏面盡失、精神痛苦不已,但衡量曾男與小三學經歷、收入、加害程度,認為80萬元精神撫慰金尚屬過高,判處曾男與小三應連帶賠償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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