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中心/綜合報導
在徵信社工作的46歲吳姓男子2017年4月26日進行跟監時,因為長時間待在怠速的汽車內,最後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他的兒子認為是老闆要求連續出勤,導致父親過勞還要躲在車子裡跟監,造成父子倆從此天人永隔,氣得提告求償571萬元。高雄地院法官考量到吳家事後已獲得100萬元理賠,加上沒有過勞死亡的證據,因此判徵信社老闆須賠償死者家屬3萬5000元。
▲吳、王兩人一氧化碳中毒陳屍在車上,一度引起嘉義當地民眾熱議。(圖/東森新聞,下同)
吳男與王姓同事(32歲)2017年4月26日在嘉義縣新港鄉藝術高中附近進行跟監,兩人乘坐的車輛從下午2點多就停在路邊,直到晚間7點50分有民眾路過覺得不對勁,報案請警員前來察看,才發現他們已經口吐白沫陳屍在正副駕駛座上。
警方調查發現,當時車子仍處於運轉的狀態,有開空調,車門也沒有上鎖,而王男的手機訊息停留在當日下午3點多,他生前最後一句話是透過LINE向朋友抱怨,「坐在華哥(吳男)車上覺得好悶熱」,由於車內沒有燒炭痕跡,也未發現遺書,研判應該是因為執行任務怠速太久,才會在車內一氧化碳中毒身亡。
▲吳男兒子指控是徵信社老闆要求父親連續出勤,才會釀成憾事。
而吳男就讀高中的兒子認為,一切都是因為徵信社老闆讓父親連續且密集地出勤,又要求一定要拍到「關鍵畫面」,才會導致過勞並在車內吸入過多的一氧化碳死亡,氣得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扶養費以及喪葬補助等共571萬元。不過,業者強調,吳男到職未滿一個月,事發前一天中午還曾休假,死因與過勞根本沒有關係。
高雄地院法官則認為,吳男家屬無法舉證是否有過勞死亡的證明,加上怠速算是職災風險的一部分,死亡以及喪葬補償金合計共103萬5000元,家屬事後已獲得100萬元的保險理賠,因此裁定徵信社老闆僅須賠償3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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