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過女子遭強拉至公寓樓梯!差點被性侵。(圖/《ETtoday新聞雲》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46歲水泥工黃冠霖去年12月底某天喝酒後,隨即強拉路過的女子至公寓樓梯內強吻與撫摸,甚至企圖想要性侵,還說:「我的很大,我想要舒服!」這時一名非裔外籍男子發現,黃男還嗆說「我跟她是男女朋友,我們要在這裡做愛,不關你的事」,受害女奮力推開逃離。新北地院1日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黃男2年2個月徒刑。
黃男去年12月30日晚間10點半,見到經過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一處騎樓的女子,就徒手扣住她的脖子,鎖喉摀嘴,將她拖到陰暗的公寓樓梯間,恐嚇說:「妳如果再吵,我就會把妳弄死。」接著強吻、強摸女方的身體,還用下體磨蹭,企圖要和對方發生性行為。
「我的很大,我想要舒服!我也想要讓妳舒服!」黃男不斷摸著女子的身體,嘴邊說出猥褻的性騷擾話語,即使女方機警稱「包包有錢,你可以拿走」、「我沒看見你,你不用傷害我」等語安撫情緒,黃男仍要企圖性侵她。
就在此時,一名非裔外籍男子正要下樓,察覺有異而持手機燈照射,黃男怒嗆:「我跟她是男女朋友,我們要在這裡做愛,不關你的事!」受害女趕緊連喊救命,然而外籍男根本聽不懂中文,見到黃男抓住女方的頭髮並摀上嘴,趕緊下樓解救。
受害女利用黃男分心,奮力推開後逃到騎樓處,趕緊打電話報案,持續騷擾的黃男這下才走離現場,但外籍男見狀仍緊跟黃男,鎖定位置,協助警方趕到現場逮人。
新北地院審理時,黃男辯稱是酒後亂性,還說自己沒摸過女方、也沒有恐嚇她,但合議庭認為,黃男被逮時酒測值達0.79毫克,但仍可以向查看的外籍男詐稱「彼此是男女朋友」,可見精神和行為與常人無異,性侵未遂。受害女拒和解,加上受傷診斷證明書及外籍男目擊證詞,黃男又有酒駕、傷害等前科,法官判2年2個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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