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太平區一名體型瘦弱的王姓男子被人發現陳屍在北田大橋下的頭汴坑溪,原先以為是溺水死亡意外,經追查居然是劉姓女友把人推下水,再製造王男是自己失足的假象。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劉女惡行重大,依殺人罪判她14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劉姓女子把男友推下水。(圖/東森新聞,下同)
案件發生於2018年5月,有輕微智能障礙的王男被發現陳屍在溪流中,原本以為只是單純的溺水意外,沒想到警方深入追查卻發現事有蹊蹺,由於王男身上沒有證件、口袋有手機,但一般來說若是尋短應該不會把手機帶在身上,且附近位置偏僻,沒有交通工具是到不了的。
之後調閱監視器,發現80kg的劉女載著王男到事發地點,不過回程卻只有她一人。警方積極突破心防,劉女才娓娓道出殺人動機,原來只是因不滿王男曾誣指自己偷了黃姓友人的錢,懷恨在心很久,飲酒後一氣之下就把酒醉的王男推下,冷眼看著他沉入水中才離去。
▲王男的最後身影。
事後王男的家屬哭著表示,在靈堂前守靈,曾夢到弟弟託夢「妹妹,我很冷,快救我」,過幾天後就破案了;沒想到竟是被劉女狠心殺害,枉費弟弟生前還好心把房間借給她住。
法官審理後認為,劉女因為小爭吵就把人殺害,且又無與被害者家屬達成和解,考量她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因此依殺人罪判處14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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