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外觀。(圖/記者陳雕文攝)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謝姓男子107年10月間騎車經過三重重新橋時,因為放在置物籃的工地安全帽被風吹走,他就停靠在路邊將安全帽撿起,不料卻害得後面2名騎士發生擦撞,謝男以為跟他無關就騎車離去,反被依肇事逃逸罪嫌送辦,讓他大聲喊冤;檢察官認為事故地點距離謝男有10多公尺,認為他不知情應可採信,因此將謝男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64歲的謝姓男子當天晚間6時許騎車經過新北市三重的重新橋,由於橋面上風勢較大,他放在置物籃的工地安全帽因此被吹飛,謝男先將機車停在外側機車車道後,步行到內側車道將安全帽撿起,此時後方的黃姓騎士為了想要閃避謝男,不慎跟李姓騎士擦撞後受傷,謝男發現後自認與自己無關,就騎上機車離去。
警方到場後調查車禍原因,受傷的黃男表示是為了躲避撿安全帽的謝男,才會不慎發生車禍,經員警調閱監視器後,確認當時現場狀況,就依照肇事逃逸罪嫌通知謝男到案說明,他大聲喊冤事故地點距離他有50公尺遠,想說車禍跟自己沒因果關係才會離開,非有意肇事逃逸。
新北地檢署確認監視器畫面中,謝男距離事故地點約10多公尺,並非在他面前所發生,因此他所供稱應可採信,此外謝男也表示願意賠償給2名受傷騎士的相關費用,因此告訴方也撤告,因此將謝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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