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監獄人權在提升,有許多女受刑人入監後,因其子女無人照顧,只能申請攜子入監。而為了保障這些子女的受教育權,矯正署規劃將2歲以上幼兒,日間送托幼兒園,晚間再送回監所陪伴母親。矯正署還說,未來還會請專業保育人員到監所中,教導女受刑人如何教養小孩。
對於攜子入監的問題,矯正署非常重視,除了滿足隨母入監之幼兒其衣食住所等基本需求外,並按期施打預防疫苗及每季健康檢查,以強化對兒童健康權益之保障。攜子入監所之收容人約7成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者,且父母(曾)為犯罪行為人之幼兒常身處於高風險家庭,如何協助收容人扮演合適的照顧者,不僅有助於收容人改變生活翻轉人生,更許其子女有美好的未來。
為了保障這批兒童的受教權及基本生存權,矯正署從4月起,就規劃「2歲以上的受攜幼兒於日間送托幼兒園方案」,桃園、臺中及高雄三所女子監獄,共計8名幼兒於日間至幼兒園就讀,接受與一般兒童無異的受教機會,指導生活常規及提供各項身心發展之學習,保障收容人子女之學習權,以利回歸家庭的銜接,就是展現政府對兒童照護的重視。
此外,矯正署也與「財團法人中國信託反毒教育基金會」合作,推動「強化矯正機關攜子入監處遇措施合作方案」,2017年由該基金會捐出379餘萬元,提供矯正機關延聘保育人員、增加親職教育與幼兒發展處遇課程,以及改善保育室設施設備。今年更捐贈467萬餘元,除了持續辦理攜子入監的教養措施外,還要加強於常態性辦理攜子入監業務的桃園、臺中及高雄3所女子監獄延聘全職保育人員,並規劃建置戶外遊樂設施,使被收容的母親學習照護及撫育技巧,並提供幼兒更多的活動空間。
▼法務部長蔡清祥(右)致贈感謝狀給財團法人中國信託反毒教育基金會副董事長王卓鈞(左)。(圖/記者屠惠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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