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港鄉長「納骨塔弊案」涉貪 檢方抗告成功改收押

伸港鄉公所涉集體貪瀆案,鄉長120萬元交保。(圖/翻攝自Facebook/曾煥彰)

▲曾煥彰(前排左2)、林其瑞(前排左3)皆否認收賄。(圖/翻攝自Facebook/曾煥彰,下同)

突發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縣伸港鄉公所被踢爆捲入集體貪瀆弊案,鄉長曾煥彰、代表會主席林其瑞、王姓及邱姓行賄廠商涉嫌違反貪污治罪,3月20日上午被檢方聲請羈押。彰化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直到同日晚間11時許才結束庭訊,曾煥彰、林其瑞分別以120萬元、80萬元交保,兩人皆限制住居,而王姓及邱姓廠商則被收押。檢方不滿提起抗告,4月3日抗告成功,成功將兩人收押,恐在看守所度過清明節,無法返鄉祭祖。

廉政署3月19日派員兵分22路搜索,並將包含鄉長曾煥彰在內共40人帶回訊問,經調查發現,被檢舉的工程是伸港鄉第一公墓孝恩堂的第三納骨堂,而第三納骨塔是在曾煥彰任內興建完成,原本預計21日開放民眾申辦,但廠商先前為了讓工程順利得標並完成驗收,涉嫌以十萬到數百萬元不等的金額向公所人員行賄。

伸港鄉公所涉集體貪瀆案,鄉長120萬元交保。(圖/翻攝自Facebook/曾煥彰)

▲曾煥彰被法官諭令以120萬元交保。

雖然曾、林兩人皆否認收賄,但檢方在調查過程中也發現,鄉公所在2017年曾舉辦日本東京、大陸雲南等地的旅遊參訪,曾煥彰涉嫌從旅遊招標中收受回扣,每次約10萬元,光是2014年到2018年間個人財產就暴增4000多萬。

彰化地院20日召開羈押庭,直到晚間11時許才結束庭訊,准許羈押王姓及邱姓廠商,曾煥彰和林其瑞則分別以120萬元、8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承辦檢察官當日下午收到裁定書後隨即向台中高分院提出抗告,經發回更審後,昨(3日)晚間由地院法官裁定將兩人收押。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