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男搭乘機捷至桃園機場第二航廈,公然打手槍後以精液塗抹在被害女子衣物。(圖/航警局提供)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56歲的邱姓男子日前在機場隨機找身材好又貌美的女子,並尾隨目標,接著把手伸到褲子裡面,公然打手槍,之後還把精液潑到對方裙子上。法官審酌後認為,由於邱男已經有多次公然猥褻前科,造成許多被害人驚嚇,依公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
這名邱姓男子在去年8月到桃園機場犯案,當天下午2點多,他在第2航廈出境大廳12、13號櫃台前,公然把左手伸進長褲內撫摸生殖器打手槍,射精之後便把精液灑到前面一名20歲女子的窄裙上。後方民眾發現邱男行為詭異,又驚覺女子的裙子上沾到不明液體,才揭發邱男的罪行。
邱男接受偵訊時坦承,的確有射精到對方裙子上,因為對方「長得像他前女友」,但是他並沒有動手撫摸女子身體,女子也表示並沒有被摸到,是朋友告知之後才發現裙子被噴精。之後,檢方認為邱男並未構成性騷擾,但是在公共場合打手槍,已經有明確的猥褻行為,將其以公然猥褻罪嫌起訴。
事實上,邱過去已經有多項公然猥褻的前科,曾經被判處拘役50天、有期徒刑2個月、4個月等。前年8月,他曾經在市場偷摸女生屁股,接著依樣公然打手槍,設在對方的裙子上,後來雙方達成和解才撤告。
法院審酌認為,邱男不知悔悟,又再度於機場內打手槍,噴精到別的女子裙上,為逞一己之私慾而危害善良風俗,造成被害人飽受驚嚇,心中留存難以抹滅陰影,依公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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