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法規限制寬鬆,交通部未來將針對違規研擬重罰。(示意圖/CFP)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全台有超過33萬輛的合格電動自行車,法定最高時速為25公里,但改造風潮盛行,稍微改造就能讓車輛時速超過40公里,相關法規仍未成熟,成為馬路上「交通死角」。交通部擬與六都聯合大稽查,最高處1萬800元罰鍰。
電動自行車的外型、操作與一般機車相似,法規將其列為「慢車」,因此比照自行車並不需要考取駕照,也沒有騎乘的年齡限制、戴安全帽等規定,成為老年人或學生的代步首選。據了解,現行法規規定時速最高25公里,部分民眾違法改裝提速,或闖紅燈又無車牌管理,若未當場攔查很難取締。
據警政署統計資料顯示,電動自行車肇事死傷人數逐年攀升,2015年到2017年的死傷人數分別為1530人、1664人、2166人。交通部研擬與行政院消保處、消基會、警政署聯合大稽查,首波將針對人車密集的六都進行攔查,後續也會盤點其他重點縣市,只會攔下明顯超速或違規的騎士,以免濫查擾民。
未來將針對違規部分嚴罰,相關細節仍未定案,正在做草案討論,規劃包含掛牌納管、投保強制險、強制戴安全帽、18歲以上才能騎乘、改裝時速高於25公里,車輛所有人擬罰1200元,不改正者沒入車輛、改裝廠或改裝人擬罰1.2萬元。
交通部表示,改裝電動自行車目前沒明確罰則,但稽查若發現違規改裝時速超過25公里,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處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電動輔助自行車也可處1200百元至3600元罰鍰。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