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宅血案、陳文成案永久保密? 段宜康:總統府應依職權解密

2019年04月9日 09:17

▲賴清德立法院報告普悠瑪事件 立委江啟臣 段宜康 黃國昌 交通部長吳宏謀 政務委員吳澤成▼。(圖/記者屠惠剛攝)

▲段宜康。(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去年8月,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向國家安全局調閱林宅血案、陳文成案、美麗島事件等21案,卻僅得到1件,其餘則屬於永久機密。對此,民進黨立委段宜康8日質問國安會時表示,為何不能解密?希望總統府依職權予以解密或改變機密等級。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8日審查「政治檔案條例」草案。段宜康向促轉會提問,蒐集檔案資料過程中是否遇到困難?促轉會代表葉虹靈回應,大部分都順利,但去年8月向國安局調閱資料時,被以「永久保密」為由,拒絕提供未經解密的相關資料,原先希望調閱的林宅血案、美麗島事件、陳文成命案等21案,結果僅得1案。

對此,段宜康表示,《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2條明文規定,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之國家機密,應永久保密,但上述案件並不屬於此項性質;另該法第5條指出,「國家機密之核定,應於必要之最小範圍內為之」,不該為隱瞞違法或行政疏失等原因,便將檔案加密。

段宜康質疑,這些案件都過了30多年,為何不能公開?有什麼重要情報不能解密?是否隱蔽相關資訊?且依照法源,即便國安局核定為永久機密後,原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仍能依照職權,視情況將其解除機密或變更等級。

段宜康質詢總統府第二局長邱昌嶽,總統府作為國安局的上級機關,是否可以解除機密或改變機密等級?邱昌嶽回應,「任何國家機關的檔案,都在隨時隨地檢討機密的等級。」

段宜康追問,難道要讓外界認為總統府支持國安局的做法,應將這些檔案永久保密?邱昌嶽回覆,應檢討是否要將這些檔案進行永久保密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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