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男夜店強吻女子,還辯稱對方尖叫求救是因為「看到蟲」。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CFP)
地方中心/台南報導
一名來自土耳其的賴姓男子在夜店喝酒時見到一名身材姣好的女子,竟趁著酒意尾隨對方進入廁所強吻脖子,還強摸臀部,甚至用下體磨蹭,女子當場嚇壞放聲尖叫才因此獲救。事後女子到警局報案,但賴男矢口否認犯案,還辯稱女子是看到蟲才尖叫,而法官審理時調查相關事證,認定賴男涉強制猥褻,判他10個月有期徒刑、予緩刑5年,期間須接受保護管束,並且提供100小時的義務勞務。
判決書指出,賴男2017年7月23日凌晨在嘉義一間夜店飲酒,期間看上一名身材姣好年僅21歲的女子,酒過三巡後,竟趁著女子前往廁所時尾隨在後,還將她推擠進入廁所並鎖上門,隨後對著女子強吻、強摸臀部,還以下體貼住對方不斷磨蹭。
期間,女子不斷反抗並打開廁所門想要逃出,但隨後又被賴男關上,還把她強拉至廁所最內側持續強吻,女子因此放聲尖叫,直到女子友人聽見呼救聲敲門詢問後,賴男才停手並走出廁所,女子友人隨即包圍而上詢問發生何事,賴男還因此險遭圍毆,所幸夜店老闆出面勸阻,賴男才得以離去。
然而,女子當下覺得噁心,便直接清洗被親吻過的部位,沒有想到要驗DNA,但事後仍不甘受辱報警處理,但賴男到案後竟辯稱,是女子跟著他進入廁所,且會尖叫是因為看到蟲,矢口否認有對女子猥褻。
女子友人也到庭作證表示,案發當時女子先進入廁所,隨後賴男就跟著進去,當下他察覺有異,便在廁所外聽,沒想到卻聽到女子尖叫,他便開門查探,隨後就看到賴男強壓著女子。
台南高分院調查相關事證後認定賴男對女子強制猥褻,但因他事後有向女子寫悔過書致歉並賠償,法官因此判他10個月有期徒刑、給予緩刑5年,而期間還須接受保護管束,並且提供100小時的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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