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遊戲類連2年蟬聯消費爭議榜首! 一年累積破4千件

滑手機,阿宅,宅女,過年追劇,玩手遊。(圖/記者李佳蓉攝)

▲行政院消保處最新統計,線上遊戲仍是爭議最多的類別。(圖/記者李佳蓉攝)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行政院消保處去(107)年收到近5.9萬筆的消費申訴及調解案件,比106年新增4707筆,前五名分別是「線上遊戲類」、「服飾、皮件及鞋類」、「電信類」、「通訊及周邊產品類」及「電器及周邊商品類」。其中,「線上遊戲類」4239件,已連續2年蟬聯第一名。

消保處參議王淑慧表示,根據消保法43至47條,消費者若有疑慮,可向各地方政府的消費服務中心提出申訴,第一次由業者回業,第二次由消保官進行協商,如果消費者還是不滿意,可以做積極調解。她以申訴案件最多的線上遊戲類為例,一名吳先生申訴玩手遊轉蛋遊戲花了不少錢,但遊戲連線品質不佳,異常斷線次數太頻繁,遲遲未收到遊戲公司的斷線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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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消保處與經濟部工業局已修正「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於108年1月8日生效,增訂付費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業者應將活動內容、中獎機率、獎項及稀有商品數量等資訊充分揭露,並加註警語,以減少類似商品(轉蛋、福袋等)之消費爭議。

而服飾、皮件與鞋類、電器與週邊商品類的消費爭議,消保處分析,主要來自網購市場,占比將近6成,多為商品有瑕疵、廣告不實或退換貨爭議。網購商品原則上享有7天鑑賞期,但不少消費者為了檢查而拆封,業者卻以定型化契約「拆封不退」條款,拒絕退貨。

王淑慧表示,已督促經濟部依「電器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與「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法」加強監督與查核;消保處也多次要求網購平台強化交易安全、詐騙偵防,持續追蹤業者改善情形。

另外,「電信類」主要消費爭議為通信品質不良、綁約退款等費用爭議問題。王淑慧指出,消費者想與業者解約卻被收取高額違約金,例如陳先生甫辦理電信公司門號,回家後發現訊號極差,多次聯繫該電信業者未見改善,欲解約卻因超過新客戶7天試用期被要求支付高額違約金。

行政院院消保處已召開會議,促請電信業者落實資訊充分揭露,申辦門號時,應告知消費者網路連線將會因室內建物遮蔽或多人使用等因素影響上網品質,如因業者拆除基地台等可歸責於業者之事由致影響通訊品質者,可要求業者改善,並於訊號改善期間提供月租費折讓及違約金減免之退費方案等措施,以減少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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