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app專記別人老婆姨媽日」 只因「那幾日不用避...」

▲▼月經初來,沾染褲子讓女孩尷尬萬分。(示意圖/達志影像)

▲▼人妻向法官表示,會記得這些日期是因生理期來,對方會用APP紀錄她的生理期,每次她月經來,都會主動來找她,說就可以免用保險套。(示意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科技公司師黃姓工程師和已婚的彭姓女助理工程師發生辦公室不倫戀,人夫見到妻子手機2人曖昧訊息,甚至人妻趁月事來之際,好讓他不載套與她床戰,讓人夫不甘遭戴綠帽,憤而提告羅男妨害家庭。新竹地院法官認黃男犯妨害家庭罪4罪,判刑8個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

判決指出,人夫羅男在妻子手機發現與黃姓工程師有曖昧對話,經質問妻子,她起先害怕紅杏出牆情事曝光,一口咬定遭對方以權勢脅迫與她發生性關係,彭女事後也控對方利用權勢性交罪,但反被對方控告誣告,彭女事後才坦承偷腥對方,彭女先遭檢方依誣告罪起訴。

月經,陰道,下體,私處,女人。(圖/達志/示意)

人妻向丈夫坦承出軌羅姓竹科男,她表示2016年4月到2017年2月間,多次與黃男去汽車旅館嘿咻,且那都是黃男在上班時一直揪她,稍有不從,就會在工作上刁難她,並以持有她的裸照相威脅。彭女後坦承謊稱黃男有其裸照,但黃男會在下班後為她完成工作,要求發生性行為得到回報。

法官審理時,黃男僅表示那是彭女未婚前2人曾相揪床戰,她結婚後就不再相揪去摩鐵滾床單了。他表示,都是自己到汽車旅館休息,未與彭女發生性行為。

彭女則提出與黃男在新豐鄉某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的時間點,並當庭哽咽哭泣說,她不想失去這段婚姻,她跟對方也沒有仇怨,更沒有要求金錢賠償。她明確指證說,黃男在2017年1月間某日,約她去旅館,她請假黃男也沒上班,2月間連續2天,黃男找她去外縣市玩,她深怕被認識的人碰到,黃男就改在旅館,她才向丈夫騙稱去上班,會記得這些日期是因生理期來,黃男用APP紀錄她的生理期,每次她月經來,都會主動來找她,說就可以免用保險套。

而法官調查發現,彭女在蝦皮購物網站訂購情趣用品,是由黃男出面取貨,且從黃男出勤記錄表和在旅館投宿及休息等證據,認為人妻確實沒有必要做不實證述,導致遭偽證追訴處罰,甚至讓自身家庭和婚姻關係破裂等風險,認定證詞可採。

法官認,黃男共犯相姦罪4罪,但犯後始終否認犯行,雖曾試圖與人夫協調和解,但雙方始終賠償金額無法達成共識未能達成和解,審酌黃男素行良好,因此依4次相姦罪每罪判3個月,合併執行8個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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