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國道曾發生豬隻掉落,在國道上奔走事故。(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有鑑於國道每年散落物事件發生逾4萬件,影響交通甚鉅,甚至衍生二次交通事故,為加速排除散落物,並保障用路人安全,交通部9日預告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5條,未來由公路管理機關強制清理的散落物,需向汽車駕駛人或汽車所有人收費。根據規劃,散落物處理超過30分鐘,單一車道將收取3000元,預計下半年上路。
高公局統計,每年國道散落物約超過4萬多件,散落物有胎皮、塑膠箱、紙、木棍到活體的豬都有,有的找得到用路人,有的只能靠高公局派人清運,頭痛的是這些掉落物,有時還會造成後方用路人車禍。根據統計,從96年至105年之間,因國道散落物造成車禍死傷,累積達11死、342傷。
▲高公局呼籲,用路人在上路前務必確保貨物裝載綑紮牢固。(圖/記者季相儒攝)
高公局現行規定為物品沒綑緊牢固導致掉落國道,最高可罰6千元;所載的貨物有滲漏、飛散或散發惡臭時,可以加重罰則,最高9千元。但為加速排除散落物,交通部預告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5條,未來由公路機關強制清理的散落物,需向車主或駕駛人收費。
因應高快交管規則修法,高公局也配合研擬修正「國道散落物收費要點」,高公局交通管理組科長楊進彥說,初步規劃,散落物處理時間超過30分鐘以上,單一車道收取3000元,另費用會依占用車道及處理時間累加。
目前草案將展開2個月預告期,後續將納入各界意見參考進行修法,在交通部公告法規正式上路後,高公局將另外公告收費要點,預計下半年實施,呼籲用路人在上路前務必確保貨物裝載綑紮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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