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東張淑晶遭判刑8年餘仍不認錯 二審首開全盤否認

2019年04月9日 16:58

▲▼▲▼年近50歲的女房東張淑晶穿著紅色短裙到高院開庭,看到記者,隨即停步拿出口罩遮臉。(圖/記者吳銘峯攝)

▲年近50歲的女房東張淑晶穿著紅色短裙到高院開庭,看到記者,隨即停步拿出口罩遮臉。(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利用各種名義坑殺房客的新北市女房東張淑晶,因誣告多名房客,遭檢方提起公訴,一審將她判刑8年2月。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9日首度開庭審理,即便一審遭重判,張淑晶二審開庭仍不認錯,全盤否認犯罪。律師也要求調閱檢方偵訊光碟,懷疑當時被騙的房客受到檢方誘導訊問。

張淑晶從2013年起,利用套房出租、簽約設局等多種方式坑殺房客,被媒體多次踢爆後,仍繼續坑殺房客。她低價承租新北市中永和、板橋、新莊等5間房屋,重修隔間、裝潢後當起二房東,除對外宣稱全新裝潢、水泥隔間,但事實上卻是用劣質材料隔成套房,以月租9500元不等分租給學生、社會新鮮人、單親媽媽等人,有媒體估計,最少超過160名房客受害。

被害房客上PTT貼文怒控遭張淑晶坑殺的過程,引起大批被害人回應,新北地檢署因此介入偵辦,發現她在出租房屋過程中,除了隱匿租約不利條款、帶看非租屋房等方式,誘騙房客簽約;等發生糾紛後,她立即開口討違約金,不給錢她就提告,甚至以連帶保證人是共犯為由,一併誣告房客親友。檢方在2015年4月、9月,分2波起訴她。

其中針對檢方第一波偵結起訴部分,檢方初步認定被害人高達78人,但一審新北地院認定她犯下18件誣告,3件詐欺,1件強制罪,將她判刑8年2月,其中1年2月得易科罰金。

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9日首度開庭審理。張淑晶這次出庭穿著紅色短裙、拖鞋,露出雙腿。對於檢方指控的罪名,她全盤否認,辯稱她提出告訴時,並未確認房客犯下何罪?主觀上並無誣告房客的犯意,應該全部無罪。另外律師也當庭要求調閱檢方偵訊時的光碟,懷疑檢方使用誘導式訊問,讓被害房客說出不利張淑晶的供詞,羅織張淑晶罪。法院諭知候核辦。

庭訊結束後,張淑晶一派輕鬆走下法庭,原本與律師、友人有說有笑。但一看到記者拍攝,張淑晶隨即停步苦笑,從側背包中拿出口罩,遮住臉後,快步離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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