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劉姓男子去年5月因酒後發生車禍被帶回派出所偵訊,在警方要求酒測前異想天開在男廁以明星花露水漱口,未料酒測值卻超標。(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58歲劉姓男子去年5月間在中壢區開車發生車禍,因出事前有喝過啤酒,劉男擔心酒測可能無法過關,回派出所後員警進行酒測,竟以男廁內明星花露水漱口企圖躲過酒測,酒測結果居然測出每公升0.41毫克,連員警都嚇了一跳;桃園地檢署查出,明星花露水酒精成份高達70%,但劉男經抽血酒測換算則未超標,桃檢偵查終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指出,58歲的劉姓男子去年5月20日早上11時多開車經過中壢區公所附近的慈惠三街與其他車輛發生擦撞車禍,員警當時處理時沒有發現劉男身上有酒味,當時將2位當事人都帶回派出所處理。
劉男因當天上午有喝一點啤酒,擔心酒測可能過不了關,到派出所後員警進行酒測,劉男酒測前跑去男廁,因男廁放有明星花露水,劉男異想天開拿來漱口,想以芳香的明星花露水漱口應會降低酒測值,未料漱口後酒測結果居然高達每公升0.41毫克明顯超標,劉男再向員警反應要到醫院抽血,最後換算呼氣值僅每公升0.05毫克符合規定。
劉男雖然還是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但承辦員警在偵訊時也作證指稱,依劉男外觀判斷沒有飲酒反應,帶他回所內上廁所後就聞到有明星花露水味道,酒測值測出數值偏高,覺得劉男應不至於有此數值,劉男坦承有拿花露水漱口,員警也同意劉男提議去醫院抽血檢測。
桃檢則認為,劉男酒測測出0.41,但抽血換算僅0.05,兩者測驗前後不到1小時,派出所男廁所確有明星花露水,檢測酒精含量達70%,劉男所述辯詞可容採信,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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