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系列/綜所稅制大變革 暗藏3大眉角5月申報節稅必知

2019年04月10日 09:52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協理王瑞鴻。(圖/勤業眾信提供)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協理王瑞鴻。(圖/勤業眾信提供)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5月報稅季進入倒數階段,你準備好了嗎?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協理王瑞鴻今(10)日指出,由於去年所得稅修法後,今年是第一次適用新規定報稅,其中也有不少的小細節,是大家要特別注意。

其中有些規範是報稅族群不可以忽略的,其中包含幼扣有排富條款、高薪族群的最高稅率大降,減稅效果最為直接、以及股利如果分開計稅的話,捐贈的節稅效果可能受到影響。

一,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有排富條款 所得淨額121萬元以上無法享受

王瑞鴻指出,今年五月報稅每個人的免稅額並沒有改變,但去年所得稅法修正案調高了「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等扣除額。其中,「標準扣除額與薪資特別扣除額」之調高,使大部分的受薪階級都能受惠,以一個單身的小資族而言,最少可以省超過5,100元之所得稅。

而「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之調高,會讓有五歲以下子女之家庭相當有感。王瑞鴻舉例,假設父母都是上班族且扶養兩個五歲以下子女,一年最少可以省近2萬元所得稅。王瑞鴻特別提醒,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有「排富條款」,經減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20%以上,也就是所得淨額在121萬或基本所得額超過扣除額107年為670萬元者,不得扣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二,高所得者、高薪族群 最高級距下降減稅效果最直接

王瑞鴻指出,去年所得稅法修正案一併刪除了45%之累進稅率級距,過往所得超過千萬的繳稅大戶,原則上會適用45%的累進稅率,修法之後立馬少了5%之稅負,繳稅大戶成為最直接的受益族群。

三,股利分離課稅 捐贈節稅效果打折扣

王瑞鴻指出,去年所得稅法修正案,主要廢除實施近20年的「兩稅合一制度」。以往營利事業所繳納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透過「盈餘分配」一併分配給股東計入所得總額並抵稅之機制將不復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讓納稅義務人自行選擇「28%分開計稅」,或「維持計入所得總額」,但可按股利8.5%計算可抵減稅額,不過一申報戶以8萬元為限。

以往股利所得大戶獲配股利須計入綜合所得總額適用最高累進稅率者,修法後,可選擇適用28%分開計稅,以獲得較大的節稅效益;不過,須特別注意,當選擇採用28%分開計稅者,股利所得就不計入所得總額,則有可能影響對教育文化慈善機關團體的捐贈限額計算。因此,過去習慣透過捐贈來達到節稅效果的族群,要特別注意可能有因為選擇股利所得分開計算,而讓捐贈節稅效果大打折扣的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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