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夫婦誆玉皇大帝、騎龍觀音供膜拜 判刑3年須入監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臺灣高等法院(圖/記者季相儒攝)

▲高等法院將基隆吳氏夫婦判刑定讞。(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基隆市心廟工程隊總廟」負責人吳易翰、李麗華夫婦,向信徒謊稱是「玉皇大帝」及「騎龍觀音」的分靈,具有與神明溝通能力,坐在神桌上供信徒膜拜,並藉各種祭拜活動詐財,3年來騙得474萬餘元。高等法院10日依照「詐欺取財罪」,將2夫婦判刑3年定讞,「玉皇大帝」及「騎龍觀音」需發監執行。

判決指出,吳易翰對外自稱是「玉皇大帝」、「地藏王」、「無極至尊」;李麗華則稱是「騎龍觀音」、「昇龍觀音」、「虛空地母」等神明之載體、分靈,具以「天語」與神明溝通及為神明代言、行事之能力。並藉此吸引信徒,還坐在神桌上供信徒膜拜。

而檢方認為,由於前來求問的信徒早有生活、身體或經濟上不順利及失意,內心無助致判斷能力降低,且相信靈異鬼神說法,容易受到影響的弱點。2夫婦竟然利用信徒的弱點,利用模稜兩可的言詞加以解釋,逐步取得信徒信任。而後再以參加「祭改」、「人神統合」、「靈動班靈修」、「跑靈山」等活動,向信徒詐財。

檢方獲報後,發動偵查行動,查扣吳易翰帳戶內1200萬元存款、20只Cartier等知名名錶、37個名牌包、1台賓士汽車及大量珠寶等物品。而2夫婦遭檢察官偵訊時,檢察官當庭要求他們表演如何用「天語」與神明對話,遭到2夫婦斷然拒絕,吳男還當庭邀請檢察官「你要不要一起來修!」檢方認定2夫婦3年多來詐騙8名信徒達700餘萬元,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2夫婦否認犯罪,辯稱自己「辦事」已辦了20年,累積很多信眾、學生,寫的詩準不準,信徒們自己可以感受,沒有詐騙。一審法院不採信,認定5名信徒遭騙,金額達474萬餘元,將2人分別判刑3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仍認定5人遭騙474萬餘元,駁回上訴,2夫婦判刑3年定讞,需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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