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表示,少女外表稚嫩,但行為大膽,讓他誤以為已成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黃姓賣菜郎幫朋友驗證正妹白白(化名)是否已成年,後來雙方喬定4000元試車,結果被警方查獲;由於白白當時未滿14歲,黃男因此被依法起訴。案經上訴至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黃男是「有相當經驗之人」,不可能誤認,因此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4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黃男朋友2016年1月接到經紀人婷婷(化名)電話,為了確認新進正妹白白的年紀,找了黃男來試車,順便之後可以再宣傳出去,吸引更多客人;黃男便於同月7日赴約,在汽車旅館與身形稚嫩的白白翻雲覆雨,性交易結束後給了4000元。
沒想到同日下午白白在另外一間汽車旅館進行性交易時,被員警逮個正著,而黃男的事也跟著曝光。對此黃男喊冤,過程中有數次詢問白白年齡,對方都回答19歲,而且她作風大膽,一點都沒有稚氣的感覺,怎麼可能未成年。
一審台中地院法官審理認為,一般人觀察白白外貌應可認知尚未滿18歲,且黃男當時已經39歲,自有一定判別能力,加上他早於2015年就曾與未成年少女發生過關係,應有相當經驗,因此判刑4月;他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認定一審法官判決有理,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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