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延後至24日判決!9名被告獲交保外出

 ▲「佔中案」開庭前的現場畫面。(影/Youtube/CHINA LIVE)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佔領中環案」9名被告全部罪名成立。在9日下午聽取被告求情後,法官陳仲衡10日上午宣佈,將延後至本月24日判刑,被告獲准交保外出。對於陸委會「對判決感到遺憾,『一國兩制』具有危險本質」的說法,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10日回應稱,「沒有資格在這裡說三道四,信口雌黃。」

▲佔中三子陳健民、戴耀廷、朱耀明等9名被告控罪表面證據成立。   (示意圖/翻攝自微博人民網)

▲「佔中三子」陳健民、戴耀廷、朱耀明。 (示意圖/翻攝自微博人民網)

據《中央社》報導,西九龍法院10日表示,只有前學運領袖張秀賢的辯方律師獲得批准,能取感化報告和社會服務令報告。

據悉,「佔中案」於去年12月審結(審判定案),今年4月9日在西九龍法院裁決。在第一項控罪「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中,「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全部定罪;其餘6人分別被控「煽惑他人公眾妨擾」或「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

「佔中」警民再爆衝突 港警突襲「拆路障」(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佔中期間,警民爆發流血衝突。(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大陸委員會9日晚間發表新聞稿稱,「佔領中環行動」是香港民眾爭取民主普選的和平抗議行動,對佔中人士遭控之罪名成立感到遺憾;以國家強權、法制武器侵犯天賦人權的政府,非但無法獲得民心的敬重,更突顯「一國兩制」的危險本質。

對此,國台辦10日回應稱,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擾亂社會和妨礙公共利益,理應受法律處罰,「反觀台灣,貪汙犯逍遙法外,打砸搶者蠻橫有理,所以陸委會實在沒有資格在這裡說三道四,信口雌黃」。

▼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圖/記者曾俊豪攝)

▲▼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圖/記者曾俊豪攝)

據悉,在2014年發生的佔中運動中,最早提出該主張的人是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目的是讓北京和港府推動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面普選,隨後前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常委朱耀明參與,因此被稱為「佔中三子」。

「佔中」運動涉案人還包括香港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和陳淑莊、前學運領袖張秀賢和鍾耀華、社會民主連線副主席黃浩銘以及民主黨前立去會議員李永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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