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政院拍板:人權不得公投 公投大選「可以脫鉤」

▲政院拍板人權議題不得公投。(圖/本報資料照)

▲政院拍板人權議題不得公投。(圖/本報資料照)

記者蔣婕妤/台北報導

行政院11日拍板,針對公投法修法草案,新增人權議題不得公投選項,另外,為避免重演去年九合一大選投開票時間過長問題,未來大選與公投可以脫鉤。此外,為解決死亡連署爭議,草案規定日後連署需要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行政院於11日院會通過,包括公民投票案涉及人權議題限制規定、受監護宣告者之投票權、主文之簡稱及應簡明清楚、提案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具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投票日不得從事支持或反對公民投票案意見宣傳、公民投票案之投票修正「應」為「得」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及二個以上性質相同之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均通過時以得票較多者為準等規定。

中選會表示,這次修法主要因應公投在107年1月3日修正施行後,於同年九合一選舉前計有37案提出,且有十案與九合一選舉同日舉行,在受理審議過程中,各界對於人權議題得否交付公民投票迭有討論,另發現有提案主文模糊、誘導情事、死亡連署、投票日從事宣傳、大量公民投票案與選舉同日舉行衍生投票秩序之混亂、及性質相同標的相反之數個公民投票案如全數通過時如何處理等同題。

中選會指出,為落實國民直接民權之行使,因此廣蒐各界、相關機關及所屬選舉委員會意見,並就去年公民投票案實施經驗及所見缺失等問題,召開多次會議研討後研提本次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草案在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完成審議後,應有助於健全公民投票法制度及落實公民投票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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