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點了一碗170元的「鳳梨苦瓜雞湯」,吃到最後發現根本就沒有鳳梨。(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郭姓男子前往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時,點了一碗170元的「鳳梨苦瓜雞湯」,他吃到已經看到碗底了,卻從來沒有見到一塊鳳梨,認為自己被騙了,於是怒告張姓女店長詐欺。士林地檢署認為商品呈現方式與郭男的預想有落差,因此不起訴張女。
整起事件發生在今年2月27日下午1點30分許,郭男在淡水英專路上的某餐廳用餐,點了一碗「鳳梨苦瓜雞湯」,要價170元,然而他幾乎快吃完時,發現整碗雞湯根本就沒有鳳梨,認為自己受騙了,於是前往新北市警淡水分局怒告這家餐廳詐欺。
張姓女店長開庭時否認詐騙,她說,「鳳梨苦瓜雞湯」雖然沒有看到鳳梨本人,但是雞湯的做法是把整顆鳳梨打成醬汁,接著加入湯底熬煮,因此鳳梨的風味相當濃厚。當郭男向餐廳店員反應雞湯內沒有鳳梨塊時,她就解釋熬煮過程,並在商品圖片下方附註「鳳梨塊狀已打成醬熬煮」一段文字,告知準備點餐的顧客。
郭男提供電子發票證實曾經到該餐廳消費,但檢察官認為,商品和郭男的預想有落差,難以認定張姓女店長是否有不法意圖或詐欺的行為,因此認定犯罪事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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