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和新聞局大陣仗召開記者會,宣布退回中火的改善計劃書。(圖/記者鄧木卿攝)
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火力發電廠放流水經台中市政府環保局一年內3次採樣檢測嚴重超標,違規情節重大,台電雖然在11日送出改善計劃書,但僅有三頁且內容薄弱,欠缺改善誠意,且不符合程序,市府1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已退回改善計劃書,並不滿台電漠視市民健康之舉,令市民情何以堪,不論是重罰或是勒令四部機組停工,市府15日將做出決定。
環保局長吳志超表示,中火空汙排放量占台中市的比例,其中PM2.5占15%,硫氧化物占64%,氮氧化物占40%,這些汙染排放絕對不算少,也證明中火空汙的嚴重程度。
▲環保局長吳志超。(圖/記者鄧木卿攝)
新聞局長吳皇昇說明,中火這次水汙染3次超標,違規情節重大。環保局要求針對違規情節意見陳述,台電卻除了送來違規情節意見書之外,同時也提出改善計畫,但這與程序規定不符。
他說,環保局正在審查中火陳述意見書,但短短三頁的改善計畫,內容相當薄弱,竟只承諾1至4號機組減量10%,然而其放流水硝酸鹽氮濃度汙染超標2倍以上,理應至少減量50%才對。
吳皇昇說,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改善計畫包括空品不良再配合自主或友善降載、調整空汙設備注氨量、廢水處理廠增加安裝薄膜過濾設備、所有機組廢水整合改善工程等,竟要等到109年底才能讓放流水穩定符合標準。
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限期改善期限最長為90天。空汙、水汙每天都持續發生,台中人還能忍受多久?台電欠缺改善誠意,教台中人情何以堪?
▲新聞局長吳皇昇。(圖/記者鄧木卿攝)
此外,吳皇昇也指出,根據台電自行委外的水汙染檢測,竟也指出中火放流水汙染超標,證明中火汙染非僅市府認定,連其自行委外的廠商也有相同的檢測結果。
吳志超強調,中火一年內3次排放水質硝酸鹽氮超過標準,違規情節重大已是事實,且汙染濃度逐次增高,又以1至4號機組廢水的排放濃度最高。陳述期限已過,環保局正依法審視中,15日決定處分內容,除將予以重罰外,不排除要求1至4號機組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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