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女駕駛高速撞人受傷後肇事逃逸。(圖/台中市警局提供,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台中報導
19歲黃姓女騎士今年3月間行經台中一處十字路口正準備左轉,突有1輛機車自左方呼嘯而過,她完全閃避不及被該車撞倒在地全身有多處擦傷,警方事後找到肇事逃逸的19歲廖女,竟稱「沒閃過嗎?我以為自己順利閃過」,不知道擦撞到黃女,案依肇事逃逸等罪嫌送辦。
▲台中女駕駛高速撞倒女騎士,警方找到機車擦撞痕跡。(圖/台中市警局提供)
警方指出,肇事人廖姓女駕駛稱自己當時以約時速40公里的速度直行和平街,只注意行人,沒發現有機車騎過來,2車交會時也沒有聽見機車摔倒聲,以為自己順利閃過,不知道擦撞他車等語。
然從監視器可見,當時有許多行人正等待過馬路,廖姓駕駛在通過路口時,卻完全沒有減速,高速騎過人來人往的斑馬線,就像發射出去的飛彈,直接命中黃女,警方事後勘驗廖女機車,發現多處擦撞痕跡,她卻辯稱不知情直接離開。
▲台中女駕駛高速撞人警方找到機車擦撞痕跡。(圖/台中市警局提供,以下同)
警方更進一步發現,廖女去年亦曾發生交通事故,正巧也是同一員警處理,員警苦口婆心地規勸她,幸好這次黃姓機車騎士僅受擦傷,也未發生2次追撞,日後一定要更小心駕駛。
交通分隊長蔡興邦表示,廖姓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騎車,在人來人往的路段,完全沒有減速,導致擦撞另轉機車,以致於發生交通事故,卻當沒事離開現場,已經明顯觸犯刑法185-4條明文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廖姓駕駛涉嫌肇逃之行為除了須承擔刑事責任外另還須負擔民事賠償責任,實屬得不償失」。
【其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