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平鎮區俞姓婦人於去年11月深夜與丈夫起爭執,竟拿剛煮好滾燙泡麵往丈夫身上潑灑,導致臉部等多處燙傷,丈夫怒而提告;檢警偵訊時,俞女坦承犯行但辯稱是因丈夫推擠,才不慎將泡麵潑灑其臉上,桃檢認為俞女辯詞係推卸責任,12日將俞女依傷害罪提起公訴。
▲桃園市平鎮區俞姓女子與丈夫起爭執,竟以滾燙泡麵潑灑其臉上,丈夫怒而提告。(圖/視覺中國CFP)
檢警調查,平鎮區49歲俞姓女子去年11月24日深夜11時許,俞女剛煮完泡麵準備當消夜,丈夫講了她幾句,俞女一時氣憤將手中滾燙泡麵潑灑向丈夫,造成其臉部、頸部、前胸等處紅腫燙傷,丈夫氣不過,檢具醫院驗傷診斷書怒告俞女傷害。
俞女在偵訊時辯稱,當晚煮好泡麵要吃時,夫妻兩人發生爭吵遭丈夫推擠,她一時失手誤潑到丈夫身上,並非故意,檢察官則質疑,一般人手持湯碗若不慎潑灑,應該僅止於身體部分,怎會往臉部潑灑,分明是強辯與推卸之詞,不採信俞女說詞,因此依傷害罪嫌將俞女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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