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長陳國恩上任後推行廉政講座,邀請司法大咖擔任講師。(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記者陳豐德/新北報導
海巡署長今年2月由曾任警政署長的陳國恩接任,為了加強署內預防貪瀆,近期在全國舉辦「108年廉政法規暨利益衝突迴避法」巡迴宣導,除了本島5場外,金門、澎湖及馬祖也各有場次,期盼同單位同仁藉由參與講習,瞭解新修正廉政法令,避免誤觸法令而影響自身權益及機關廉潔形象。
海巡署署長陳國恩於署本部宣講場次致詞時表示,個人到任後瞭解政風室在預防貪瀆及查處檢舉上所做的努力,積極協助機關推動業務,對於檢舉案件本著勿枉勿縱的原則,對於不實檢舉也要給予澄清,以維護機關風紀。
海洋委員會政風處處長兼海巡署政風室主任陳德芳表示,特別有感政風工作在貪瀆事先預防上,其重要性不亞於檢察官司法正義之伸張,因此本次巡迴宣導,親邀澎湖、金門、福建連江及各地的地方檢察署長、主任擔任講座,可說是海巡署成立以來,最強法紀宣導講師陣容。希藉由本次講習提升同仁法紀觀念,並加強檢察機關與海巡機關間之互動。
海巡署表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已於107年12月13日正式施行。為因應新修正規定,海巡署除於採購招標文件中請投標廠商注意外,並印製宣導摺頁供同仁參閱及擴大本次講習參訓同仁,以瞭解利衝法及相關執行方式。
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經發現有違反者,將由法務部或監察院依據不同違法行為之態樣,處以新臺幣二萬元以上至六百萬元以下不等罰鍰,另有按次處罰之規定;補助或交易行為則依不同交易金額計算罰鍰金額,此外海巡署設有廉政檢舉:台北市萬芳郵局111-43號信箱及電話 (02)22399241,受理檢舉貪瀆不法,並對檢舉人採取保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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