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籍台南市68歲黃姓男子,名下登記53輛車,卻長期占用路邊收費停車格不繳費,法務部桃園行政執行署將其中停放中壢區路邊停車格小貨車拖吊查扣,若黃男持續不繳費將拍賣。(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路邊停放廣告車輛要注意了!」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與市府交通局合作,針對長期佔用路邊公有收費停車格卻不繳費車輛實施鐵腕,查出設籍台南市68歲黃姓男子名下有53輛車,其中有多輛被當作「專案定點廣告車」,光在桃園市就欠繳79,640元停車費,桃園分署已查扣拖吊,若黃男再不繳費,該輛小貨車面臨拍賣。
桃園分署與市府交通局合作追查欠稅車,透過停車即時通報系統清查欠費車輛,其中停放在中壢區青埔路旁收費停車格,懸掛房產廣告看板小貨車,已積欠近8萬元停車費未繳,桃園分署獲報後前往查扣、拖吊。
桃園分署指出,車主是設籍在台南市的68歲黃姓男子,名下有多達53輛車,其中有多輛車當作「專案定點廣告車」,長期停放在桃園市路邊停車格,積欠停車費用均未繳,因此將依法查扣、拖吊,這也是黃男名下被查扣的第三輛車,黃男名下前兩輛車分別於去年四、五月間,在八德區大智路、龜山區復興三路停車格被查出,查扣後以2,500、3,000元價格拍賣,黃男若持續拒繳欠費,第三輛被查扣的車也將拍賣。
桃園分署表示,黃男名下被查扣的車輛都懸掛廣告看板,因此懷疑他是人頭,車輛登記他名下後,懸掛廣告看板停放在收費停車格,賺廣告費卻拒繳停車費,查出黃男名下無其他資產可以抵債,但將持續追查,以強制手段遏止佔用停車格賺廣告費惡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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