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浩祥/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5日審查審查「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截至目前,已在立法院的草案共有六個版本,藍綠各方在事前、中、後規範各異。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受訪表示,考量到各黨團在案內規範非常分歧,故建議另立新法。
邱垂正表示,有關政治協商談判,對兩岸關係發展非常深遠,與國家安全、人民福祉非常攸關;政治議題部分,通常是高度敏感,且爭議性也強,希望透過更高度民意,建立強化民主監督機制,未來建構民主防衛機制。
據了解,現已在立法院的草案版本,有民進黨團的「兩岸訂定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時代力量黨團的「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親民黨團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
▲「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公聽會。(圖/記者蔡浩祥攝)
就委員提案部分,有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的「兩岸協定締結條例草案」、國民黨立委黃昭順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草案」、國民黨立委江啟臣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協議簽署監督條例草案」。
另外,有關政治性協議部分,僅時代力量黨團版、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版規定須經全國性公投通過才生效;陸委會則提兩岸條例修法,建立政治議題協議監督機制。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圖/記者陳政錄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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