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自2019年1月起執行「台中港區大型固定汙染源深度稽查專案計畫」,將台中火力發電廠列為重點查核對象,進行空汙、水汙、廢棄物汙染稽查。數月內採樣3次台中火力發電廠排放流水,查出水中含有硝酸鹽氮不合格,3次採驗結果皆不符合標準,其中「第3次更超標2倍」之多。環保局15日祭出重罰,台中火力發電廠需繳納最高罰款2000萬元,並限期30日前提送改善計畫書。
▲中火廢水被查獲含有硝酸鹽氮,第3次採驗更超標2倍,市府硬起來開罰。(資料照/台中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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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火廢水連3次汙染超標,台中市府15日祭出重罰。(圖/記者陳玉攝,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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