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條例監督政治協商 學界熱議「封殺級」高門檻

▲▼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所長李大中。(圖/記者陳政錄攝)

▲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所長李大中。(圖/記者陳政錄攝)

記者陳政錄/台北報導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本周三於立法院審查,藍綠黨團共提出6個版本草案,大陸委員會則主張針對「政治協商」部分,應另訂新法規範,於監督部分在兩岸條例中修法增訂高門檻。對此學者李大中直言,不樂見陸委會這「三道鎖」,最後變成對兩岸各類型協商的封殺機制。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5)日舉辦「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公聽會。17、18日,將舉行本會期首次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的詢答及審查。

▲▼大陸委員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圖/記者陳政錄攝)

▲大陸委員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在公聽會前受訪。(圖/記者陳政錄攝)

針對兩岸協議監督藍綠各方在前、中、後規範各異,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在會前受訪表示,考量到各黨團在案內規範非常分歧,僅兩版本規範政治議題協商之處理程序,故建議另立新法。

邱垂正進一步在發言時指出,為因應兩岸情勢急遽變化,中共「習五條」、「一國兩制」台灣方案提出,應迅速建立應有之民主防衛機制,行政部門已提出兩岸條例第5條之3修正草案,於監督上在兩岸條例中增訂。內容包括兩岸政治協商簽署協議,應經民主監督程序、國會雙審議、人民公投「三道鎖」,高門檻程序比照修憲。

但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所長李大中認為,陸委會針對「政治協議」定義過於模糊,擔憂未來若不樂見兩岸協商,只要貼上標籤,就不可能通過,可能因此成為「封殺條款」,阻止未來兩岸各項正常交流。

李大中進一步表示,從「318學運」以來,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已擱置非長久,各政黨不應忘記當初的承諾,認為各項協議在有國家保護機制下,都應一體適用,不並在另訂專法,才是比較妥當的做法。

師範大學政治研究所教授范世平則說,面對中方統戰動作加劇,「一國兩制」開始展露對台實施意圖,自然引發台灣民眾內心擔憂,因此對政治談判有更嚴格規範,與經貿議題區隔確有其必要性。他認為,雖有人認為陸委會提出修法後門檻過於嚴格,但對於高度敏感性議題,「門檻本來就會特別高」。

▲▼師範大學政治研究所教授范世平。(圖/記者陳政錄攝)

▲師範大學政治研究所教授范世平。(圖/記者陳政錄攝)

中央警察大學公共安全學系教授董立文說,建議朝野可從目前藍綠已有共識的方向著手,包括對於「兩岸洽簽和平協議需要雙公投」等。不過在對於政治協議如何定義上,則應以「原則上最小範圍的定義」處理,輔之交與由台灣人公投認定。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審查在即,國民黨立委、內政委員會召委林為洲表示,修法過程是相當冗長的,星期三、四審查完後,將有一個月協商期,以利對各項不足之處進行完備。

他也提到,目前各版本草案針對兩岸協商,均已設有國會監督機制,只是「鬆緊程度不一」,對全民公投各有主張,但均較現行法案有更多配套和規範。因此,針對是否要另訂專法、增定兩岸條例去規範「在討論時就可能因違憲無法生效的兩岸政治協商」,是否有其必要性他持保留態度。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公聽會。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圖/記者陳政錄攝)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公聽會。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圖/記者陳政錄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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