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警察專科學校一廖姓學生,於2017年在校內跑3000公尺測驗時,突然昏倒被送醫,卻成了植物人。台北地檢署認定張姓教官延誤叫救護車,依業務過失重傷害起訴。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廖姓學生的父親到庭,向法官表示,張男至今都還在說謊,請法官伸張正義。
▲廖姓學生的父親說到孩子目前狀況,忍不住眼眶泛紅,數度說不出話來,痛批張姓教官根本在說謊。(圖/記者楊佩琪攝)
2017年11月2日,廖姓學生參加學校期終考,進行3000公尺測驗,卻突然倒地昏迷,雖送醫治療,但醫院方面判定廖男因缺氧性腦病變導致微意識症狀,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成為植物人。
廖姓學生家屬對張男及現場的許姓助教、李姓區隊長、邱姓副教授等一共4人,涉犯業務過失傷害,但檢方認為除張男外,其餘均無過失,以不起訴處分。
開庭時,張姓教官強調,他接到通知到場,發現廖姓學生倒地,上氣不接下氣、眼睛睜得大大的,因為在校內,雖然當時其他學生有問,要不要通知119,但他說不用,先要學生通知醫務室,他則對廖男進行CPR急救。此時另一陳姓學生表示,有救生員執照,可以接手,才換人急救。隨後幾位教官到場,因醫務室同仁遲遲未到,便決定通報119「過程皆按學校規定,並無過失。」
▲廖姓學生在參加3000公尺測驗時突然倒地昏迷,經急救雖撿回一條命,但成了植物人。(圖/翻攝自Google Map)
但對這樣的說法,廖姓學生的父親相當無法接受,向法官表示,希望法官能伸張正義,因為按證人的說法,張男自己有手機,為何不直接通報119、不通知醫務室,為什麼使得醫務室遲了8分鐘才到?況且既然張男有CPR等證照,為何不用「不僅是過失,還有遺棄我兒子的嫌疑。」
張姓教官的委任律師表示,應審酌廖姓學生的狀況,使否與張男的行為有因果關係,及相關歸屬責任。檢方則認為,4到6分鐘內若能施以AED(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急救,一定有機會就回來,此有醫院說法證實。
廖姓學生家屬的委任律師強調,按證人供述,張男根本沒有進行CPR,學生才會挺身而出接手,且學生3度詢問是否通報119,都被張男拒絕,常理判斷,應該同步通報119及醫務室才對,但張男卻連要求學生去拿AED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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