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裝人工血管「繫不好安全帶」挨罰 法官撤銷暖回:他想活下去

2019年04月16日 08:34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屏東葉姓貨車司機因病在左肩上方裝設化療的人工血管,2018年6月23日開車上國道三號,卻因為安全帶無法正確繫好而吃上罰單,他不服提出行政訴訟。屏東地院法官認為,按照常理應該要勸葉男不要開車,但他是為了工作需要,裝設人工血管也是想要活下去,情況特殊,最後裁准撤銷原處分。

安全帶,汽車,Seat Belts。(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葉男因為生病無法正確繫安全帶,於是提告要求撤銷罰單。(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葉男提到,2018年6月23日上午8點22分開車行經國道三號北上303.8公里處,卻被警察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我上國道確實有繫安全帶,警察如果將取締照片放大,就能看到灰色的安全帶」,雖然他的左肩上方裝有人工血管,無法以正確的方式繫上,但還是有乖乖遵守法規,因此希望能撤銷原處分。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梁姓代表人反駁,從照片正面看,葉男的左臂下沿處可以看到一塊黑色的、疑似是安全帶的束帶,可是經過科學儀器檢測再看一次,會發現他的手臂上端至腰部胸前左上右斜處並無安全帶穿越的痕跡,違規屬實,開罰並無不妥。

醫師、醫生、醫院、醫護人員、診療、檢查、問診、看診萬用圖、示意圖。(圖/達志影像)

▲法官勸葉男和醫師溝通是否能改變人工血管的位置,否則未來還是有可能被開罰。

不過,屏東地院法官認為,葉男的左肩裝有人工血管,按照一般的方式繫安全帶一定會受到影響,照理應該要求他不要開車,以免觸法,但考量到這是工作需求,加上裝人工血管也是為了活下去,如果這樣要求,無疑是讓他無法生活下去,由於情況特殊,因此裁准撤銷原處分。

法官最後也不忘提醒葉男,縱使這次可以撤銷罰單,但開車繫安全帶是國家訂定的規定,一旦發生車禍,他不僅會受到較嚴重的傷害,民事求償上也無法要求對方全額賠償,如果不想承擔這樣的風險,最好向公司申請更換工作內容,或者與醫師商量看能否在不影響醫療結果的前提下,改變人工血管的位置,「畢竟不管是放人工血管還是開車,都是為了活下去而做的努力,撐過化療卻因為工作出車禍受傷,總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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