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了!酒駕男欠稅、罰金12萬元 鐵腕查封透天厝「5天就繳清」

▲台南玉井1名徐姓男子,因滯欠酒駕罰鍰、稅金等合計約12萬餘元,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派員查封市值約2百多萬元之3樓透天厝後,由親屬到分署代為全數繳清。(圖/記者林悅攝)

▲台南玉井1名徐姓男子,因滯欠酒駕罰鍰、稅金等合計約12萬餘元,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派員查封市值約200多萬元之3樓透天厝後,由親屬到分署代為全數繳清。(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玉井1名徐姓男子,因滯欠酒駕罰鍰、稅金等合計約12萬餘元,4月11日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派員查封市值約200多萬元之3樓透天厝後,16日由親屬到分署代為全數繳清。

台南玉井區徐姓男子,因滯欠酒駕罰鍰9萬多元外,地價稅3年未繳,房屋稅去年也未繳,共積欠12萬多元,行政執行署多次催繳未果下,4月11日派書記官前往查封徐男名下有一棟市價200多萬元的3樓透天厝,展現執法決心。

4月16日上午徐男親屬前往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代為全數繳清。台南分署指出,查封之不動產,在鑑價拍賣前,如義務人繳清滯欠罰鍰等款項,可避免房子被拍賣。

台南分署表示,為宣示反酒駕、反毒駕決心,將繼續強力執行滯欠酒駕、毒駕罰鍰案件,對於名下有車輛、不動產的義務人,將逐一清查並進行查封、拍賣。

酒駕、毒駕每每禍害無辜民眾家破人亡,「酒駕零容忍」是社會共識,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酒精濃度超標,可處1.5萬元至9萬元罰鍰。為有效遏阻酒駕,朝野立委經協商後獲共識,修訂道安條例,在初犯前提下,汽、機車行政罰鍰應分流,機車駕駛酒駕初犯處1.5萬元至9萬元罰鍰、汽車駕駛酒駕初犯處3萬元至12萬元罰鍰;第2次酒駕,機車駕駛處9萬元罰鍰、汽車駕駛處12萬元罰鍰;第3次酒精濃度超標起,按第2次裁罰基準再加9萬元,之後依此類推。不過,若是再犯或累犯,則排除分流規定。

台南分署強調, 政府為能有效遏止酒駕、毒駕一再發生,立法院日前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大幅提高酒駕之罰鍰。為貫徹政府公權力,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亦將強力執行酒駕、毒駕罰鍰案件列今年的重點工作,台南分署提醒所有滯欠酒駕、毒駕罰鍰之義務人應儘速繳清罰鍰,台南分署強力執法之決心不容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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