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趙姓男子與胡姓前妻離異後,想掌握胡女行蹤,竟在其轎車底盤綑綁手機與行動電源,種種離譜行為讓胡女憤而提告,但開庭時又同意撤告,桃檢16日偵結以不起訴處分。(圖/達志/示意圖)
桃園市趙姓男子和胡姓妻子離婚後,去年12月間深夜兩人發生爭執,趙男竟跳上胡女轎車擎蓋上猛力跳躍破壞洩恨,後來又被前妻發現在轎車底盤以膠帶綑綁手機、行動電源,企圖掌握行蹤,還傳「老公殺死老婆」新聞給胡,胡女憤而控告趙男毀損、妨害秘密與恐嚇,桃檢偵訊時,胡女一時心軟同意撤告,桃檢16日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53歲的趙姓男子於去年12月27日深夜23時許,與前妻胡女吵架,趙男一時氣憤跳到胡女轎車引擎蓋上用力猛踩,導致引擎蓋凹陷變形;胡女後來檢修轎車時發現,趙男在轎車底盤以膠帶綑綁手機與行動電源,企圖掌握她的行蹤;今年1月7日,趙男又傳給她1則「老公殺死老婆」的新聞給她。
胡女不堪其擾對趙男提出毀損、妨害秘密與恐嚇等告訴,桃檢偵訊時,趙男坦承犯行,但辯稱只是想知道前妻行蹤,怕手機沒電才加裝行動電源確保能即時掌握;至於傳送簡訊只是想告訴前妻這則新聞,要前妻還錢而已,沒有恐嚇意思。
桃檢傳訊2人偵訊時,胡女針對毀損與妨害秘密兩項都同意撤告不追究,但恐嚇案因非告訴乃論,桃檢傳訊趙男時,確認犯行並不構成恐嚇要件,16日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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