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任就淘汰!教師法大辯論 家長團體:學生無法自救恐害一輩子

▲▼ 教師法修法座談會。(圖/記者崔至雲攝)

▲對於教師團體說的「倒洗澡水不能把嬰兒也倒掉」,家長團體認為,「但也不能把嬰兒悶死」。(圖/記者崔至雲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教師法》修法座談會今(17日)舉行,教師團體認為,立法粗糙,應退回行政院重擬;家長團體則力挺修法,應加速處理不適任教師。全國家長教育志工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表示,不適任教師近年來是台灣家長的夢魘,對於不適任教師無法淘汰,學生無法自救,恐一生受害。

吳福濱說,教師在台灣法律過度保障,全國教師約25萬,但教學不力教師一年卻只處理13位,只佔所有教師的0.006%,但相信不適任教師不會只有如此的數目。對於教師團體說的「倒洗澡水不能把嬰兒也倒掉」,他認為,「但也不能把嬰兒悶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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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謝國清提出疑問表示,「師師相護」不是家長團體的片面說法,家長團體支持於教評會增列外部委員,就是希望處理師師相護的問題,部長也表示會建立相關人才庫、杜絕校長以私心用人的疑慮,「這倒底有什麼不好?」

謝國清說,這次教師法修法,應針對會傷害孩子的不適任教師立即處理,不應再讓他們留在校園。另外,他也表示,如果確認有身心傷害具體事證的教師,建議應該直接解聘,不用再送到教評會或專審會,如果現場老師都同意學生是學校的主體,教團就應支持讓不適任教師盡速離開校園。

▲▼ 教師法修法座談會。(圖/記者崔至雲攝)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修法並沒有拿掉教師不續聘的機制,請教師放心。(圖/記者崔至雲攝)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彭淑燕表示,教評會組成是教師占多數,多數教師作成決議,校長也一定須處理,不適任教師讓全國都有家長在焦慮,都有孩子在學校被傷害,教育部把不適任教師分類是好的,進入專審會去處理也是好的,但專審會組成必須調整。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說明,性平案只處理重大解聘案,教師長期在學校說黃色笑話,這樣的性騷擾案也應讓教評會發揮專業去懲處;專審會和教評會雙軌制,到底應由誰來決定進教評會或專審會?不適任教師分類中的「身心傷害」和「教學不力」不同,但現在的專審會像教師專業發展系統,處理教學不力的老師,專審會組成須改變,才能處理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不適任教師。

在兩方不同意見交流後,教育部次長林騰蛟回應,修法並沒有拿掉教師不續聘的機制,請教師放心,而專審會除具有調查權限,也有建議權、專業輔導功能,有關專審會各類代表的比例及涉及身心傷害的處理,將於未來授權辦法中訂定,並將邀請各直轄縣市、縣市政府及個教育團體參與討論,至於專審會人才庫建立及調整學校教評會教師比例問題,將會在逐條審查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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