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長榮航空17日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在桃園市勞動局進行第3次調解會,但對於工會提出的「改善過勞航班」、「提高外站津貼」、「禁搭便車條款」等訴求,雙方未達成共識,最終破局。對此,長榮航空傍晚出面召開記者會說明,並整理出6大張圖表,還原為何雙方沒共識的原因。
▲長榮航空空服本部協理馮美莉說明,長榮航空改善派遣航班方式。(圖/記者徐斌慎攝)
▲長榮航空與空服員職業工會第三次調解破局,4項訴求沒共識。(圖/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提供)
針對工會要求提高日支費以及禁搭便車條款部分,長榮航空人事室協理許平指出,長榮航空共有1萬1千多名員工,在4200多位空服員中,約有3000位加入工會,但仍有1000多名員工選擇不加入,公司認為應該要尊重其他不願加入工會的同仁意願,主張要一視同仁。
▲許平表示,工會訴求在日支費部分要有禁搭便車條款,但長榮航空堅持要一視同仁。(圖/記者徐斌慎攝)
許平說,長榮航空在政府建議下,也願意針對工會給予每年100萬的「勞資和諧基金」,希望以此表達公司並沒有要打壓工會,阻止工會發展,希望能用基金補貼工會相關支出,雙方好好和平相處,但對此提議,工會仍認為跟他們訴求差距過大。
許平說,航空業每趟服務,飛行員、空服員、地勤等,大家都是環環相扣,並在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如果最後造成會員、非會員有不一致待遇的差距,會減損團隊合作,甚至可能有飛安顧慮,因此堅持一定要一視同仁。
▲長榮航空說,空服員在外站的日支費,換算下來,每餐額度達1840元,是否不敷使用可受公評。(圖/長榮航空提供)
▲長榮航空空服本部經理陳妙麗說明日支費爭議。(圖/記者徐斌慎攝)
在提升日支費部分,空服本部經理陳妙麗說,事實上,日支費就是差旅費,重點應該在於夠用就好,她說明,公司現行提供每小時新台幣90元日支費,外站飯店也全面有供應早餐,這樣換算下來,空服員平均每頓餐費約新台幣1600元至2000元,是否不敷使用可受公評。但如果有航點真的不夠用,公司也願意逐站來討論,願意個別調整。
▲國際各家航空公司日支費比較圖表。(圖/長榮航空提供)
▲空服員工會希望長榮航空能比照華航提升薪資,但長榮航空指出,在不同計算方式下,兩家航空公司空服員薪資幾乎沒有差異。(圖/長榮航空提供)
▲在空服員薪資上,長榮航空指出,以一名菜鳥空服員而言,現行的薪資、日支費計算方式,年收入即可超過90萬元。(圖/長榮航空提供)
陳妙麗說,工會訴求希望能提升空服員薪資,但在過去3年,公司營運狀況不錯,3年累積調薪也有達7000~8000元,連續4年發4個月年終,這對比華航3年累積調薪約3500左右,年終沒有發這麼多,空服員薪資在2家公司幾乎沒有什麼差異。即便如此,長榮航空也主動提出,在報到時間落在紅眼時段,且工時相對較長(大於10小時的航班),提供500元飛安服勤獎金,估算每人每月按照航班數,還可多增加1500-2500元收入,不過,工會也不接受。
▲長榮航空說明,工會訴求飛航服勤時間大於5小時(報到時間加上飛時),就要求在外站過夜,但扣除報到時間後,等於單段大於3小時就要在外站過夜。(圖/長榮航空提供)
在辛勞航班改善部分,工會原先訴求希望將東京、北京、金邊等21條過勞航班改為過夜班,在一調時退讓成9條,二調時再退讓成剩BR198(台北東京)和BR716(台北北京)兩條。
長榮航空空服本部協理馮美莉表示,針對台北東京、台北北京這兩個航班,公司其實都有提出對案,願意試行過夜班表,另也提出包月專飛方式派遣,但工會同樣也認為試行不代表以後會做,最後也不接受。
至於,工會提出要讓工會參與獎懲的決策機制以及增設勞工董事由基層員工中直選推派訴求,長榮航空法保室課長程兆暘表示,長榮航空為純民營航空公司,也是上市公司,必須要兼顧員工、股東及旅客三方權益,增設勞工董事部分,於法無據無法同意;工會參與獎懲的決策機制,公司願意讓任何進入人評會程序的空服員,可以自由選任1名空服員當觀察員,從旁看人評會程序有沒有給完整的保障以及公正的進行。
▲長榮航空2018年整體航班超時比例僅0.14%。(圖/長榮航空提供)
對於調解破局,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鄭雅菱指出,長榮航空在第2次協調會時說,會就「調高外站津貼、非會員不得比照適用」、「改善過勞航班」、「讓工會參與懲處會員的決策機制」以及「增設勞工董事,由基層員工中選舉推派之」等工會提出的4大訴求,回去努力研擬對案,但這次開會時發現,長榮航空都沒有提出比二調更好的方案,工會認為繼續談下去是浪費時間,所以最終破局。
鄭雅菱說,在破局之後,工會決定關閉協商管道,與長榮航空不會再有下一次的調解程序,工會也會盡快找會員代表快速討論,並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在周五以前做出下一步決定,有可能還會繼續協商或者就發動罷工投票,工會做出決定後會盡快對外宣布。
▲長榮空服員提出4大訴求,勞資雙方無共識,工會醞釀發起罷工。(圖/長榮航空提供)
長榮航空空服員4大訴求
一、改善過勞航班:
工會訴求希望將東京、北京、金邊等21條過勞航班改為過夜班,在一調時退讓成9條,二調時再退讓成剩BR198(台北東京)和BR716(台北北京)兩條,但長榮航空回覆,願意試行BR198冬季過夜和BR716雷雨季過夜。
二、調高外站津貼且含禁搭便車條款:
工會爭取會員結構性調薪,提出「外站津貼每小時90元調高為150元且非會員不得享有」訴求,長榮航空回應將此一訴求拆成兩個方向,全航線組員每趟服勤給予飛安服勤獎金150元,但不願意對會員和非會員間作出差異,另提出設立「勞資和諧基金」,針對工會本身給予差異化的福利措施,補貼工會會務和團康費用。
工會指出,資方所提調薪數額和基層員工期望差距甚大,勞資和諧基金更是和「禁搭便車」是為促進工會會員團結的精神相違背。
三、工會參與獎懲的決策機制:長榮航空僅同意讓一位工會代表陪同當事人列席人評會,但不具發言和表決權。
四、增設勞工董事由基層員工中直選推派之:長榮航空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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