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包庇情色酒店 業者縱容未成年!所長「壓下」不罰起訴

▲▼劉昌祺2日晚間才被諭令以250萬交保,今又被調查局移送北檢,訊後以100萬元交保。(圖/記者趙永博攝)

▲曾任中山一派出所長劉昌祺,被依圖利罪起訴。(圖/資料照/記者趙永博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員警包庇情色酒店案,追加起訴中一所侯姓、吳姓、郜姓、楊姓員警;曾任中一所長的松山分局防治組長劉昌祺,也因涉嫌包庇業者縱容未成年人流連酒店,被依圖利罪嫌起訴。另同樣遭起訴的還有3名酒店業者。

2017年7月,台北地檢署接獲舉發,中山一派出所員警收受轄區內酒店「曉」(前身立邦酒店)業者賄賂,以求警方減少臨檢次數或甚至不臨檢,酒店得以繼續媒介小姐從事性交易。13年來,除每月行賄4萬元,逢年過節加碼1倍,總計行賄約780多萬元。

檢方發動多次搜索,並傳喚10年內,現任、前任多名員警、所長,調查後發現,行賄、收賄犯行自2005年便開始,由酒店媽媽桑巫蕙玲主導,與警方以「老師」為密稱,安排白手套交付款項。

包括曾任中山一派所出3任所長楊文振、劉昌祺、林崇成等人,以及現任、前任管區皆遭搜索傳喚。檢方另案查出,劉昌祺擔任所長期間,臨檢酒店時發現有未成年人在店內,按規定須裁罰業者,但劉男涉嫌「壓」下裁罰公文,被追加圖利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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