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東 。(圖/CFP)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京東集團執行長劉強東「涉嫌性侵女大生」的起訴書18日曝光,劉靜瑤指控包括意圖傷害和毆打、非法限制自由、性侵和毆擊等6項罪名。起訴書中還提到,劉靜瑤在豪車上受到「非法限制自由」時,「(京東)員工不僅在場,而且協助被告劉在豪華轎車中實施了侵權行為」,最後劉強東還射精在女生的腹部與床單上,留下證據。
從微博資深媒體人王志安獨家曝光起訴書中指出,劉強東2018年8月參加清華大學和明尼蘇達聯合舉辦的DBA項目,按照計劃,要在明尼蘇達參加為期一周的暑期課程。8月30日當晚,劉強東與一位DBA的同學,邀請劉靜瑤參加私人晚宴。
劉靜瑤指控,劉強東在汽車後座就「用身體強押」,並將手伸進衣服內,同行的京東相關人員Alice還把後照鏡向上折起,避免司機看到車內情況。到了公寓,劉強東還跟著進屋,脫光衣服赤裸地躺在床上,並說,「你可以成為像鄧文迪那樣的女人」。
起訴書第35點敘述,兩人在公寓中追逐,且劉強東變得越來越有侵略性,強行脫下劉靜瑤的衣服,將人押在床上。並不顧反對與請求將「某部位」插入,利用健壯體格性侵劉靜瑤,最後射精在女生的腹部與床單上。
過程中,劉靜瑤不段重複「我不想這樣,請不要這樣」,但卻無法阻止劉強東性侵行為。待警方到場,劉強東還試圖威脅劉靜瑤「不要和警察合作」,並用中文氣憤的表示,「怎麼搞的?」
起訴書除了指控劉強東外,京東公司也成為被告,劉靜瑤認為,在豪車上受到「非法限制自由」時,「(京東)員工不僅在場,而且協助被告劉在豪華轎車中實施了侵權行為」,因此,京東應當對劉靜瑤的傷害和毆擊行為承擔連帶責任。一旦被法庭認定為事實,京東除了要承擔巨大賠償外,恐怕還得面臨投資者對於「公司的治理結構」的質疑。
▲劉強東(左)與老婆奶茶妹(右)。(圖/達志影像/美聯社、翻攝自章澤天IG)
根據了解,疑遭劉強東性侵的明尼蘇達大學(University of Minnesota)陸籍女留學生劉靜瑤(Liu Jingyao),16日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同時指控劉強東與京東(JD.com),並要求超過5萬美元(約新台幣155萬元)的損害賠償。據了解,明尼蘇達州檢察官4個月前認為證據不足,決定「不對劉強東提出刑事指控」。
劉靜瑤針對劉強東的起訴書內容全文在18日曝光。劉靜瑤在起訴書中提出「6項罪名」,包括意圖傷害和毆打、非法限制自由(在豪華車內)、性侵和毆擊(公寓內)、意圖傷害和毆擊的連帶責任(豪華車內)、非法限制自由的連帶責任(豪華車內)、性侵和毆擊的連帶責任(公寓內) 。
有報導指出,這起訴訟,對劉強東和京東來說,將是一場「嚴峻考驗」。雖然明尼蘇達警方放棄對劉強東案的起訴,但民事訴訟的定案標準,要小於刑事案件。只要陪審團認為劉靜瑤(原告)提交的證據優於被告,其主張很可能會得到支持。
從起訴書內容來看,劉強東在涉案過程中,不但從京東獲取財務上的支持,也是在「職務行為期間」發生性侵案,指控一旦被法庭認定為事實,京東和劉強東將會面臨相當巨大的挑戰。為此,京東不但得要承擔巨大賠償,投資者也會開始懷疑京東的「治理結構」。
▼劉強東涉嫌性侵女大生案起訴書。(圖/翻攝自微博/王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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