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女大生小珍(化名)2017年9月透過臉書認識古姓酒保,有一天晚上和男友吵架後跑到酒吧訴苦,直到隔日清晨才搭便車離開,沒想到對方竟然無視住家隔壁就是警局,強行逼迫發生性關係,還被掐頸、毆打頭部,最後不得已幫忙打手槍才逃過一劫。古男一審在新竹地院被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2個月有期徒刑,不滿上訴,日前則被高等法院法官駁回。
▲小珍淚訴險遭性侵的過程,自己奮力抵抗卻被打到滿身是傷。(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小珍出庭時一度說到哽咽,她控訴,2017年10月2日晚間10點多因為和男友吵架心情不好,於是前往古男工作的酒吧喝酒、聊天解悶,對方隔日清晨6點多下班,以喝酒不方便騎車為由提議要載她離開,沒想到目的地不是學校,而是位於警局隔壁的住處,「他說他需要休息,我也覺得他剛下班這樣做沒有哪裡不對,就答應先進房間休息。」
沒想到這時古男開始自行脫衣服,接著把小珍推倒在床上親吻,發現她一直掙扎反抗,一巴掌就往頭部打過去,還要求她選擇「要戴(保險套)還是不戴」,甚至跨坐在身上繼續毆打並掐脖子重複逼問。小珍提到,當時自己很生氣也很害怕,「我說『就算死也不要給你』,他還是一直打,一度有把我的內褲脫到膝蓋,我馬上拉回來,過程中剛好碰到陽台的落地窗,因為窗戶是開著的,我就大叫救命,他緊張關上窗戶後,隨手拿起電蚊拍就開始打我的頭,還嗆我『妳不是要死嗎?那我就給妳死』。」
▲古男聲稱自己當天在酒吧工作7、8個小時,下班已經體力透支,怎麼可能有辦法性侵小珍。(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由於古男頻頻逼迫,從性行為一路要求到口交,小珍雖然一一拒絕,仍害怕真的會遭遇不測,這才勉強答應幫忙打手槍,脫逃後立即跑回家向家人哭訴,整起事件也因此曝光。古男到案後坦承確實有出手打人,但絕對沒有逼迫發生性關係,畢竟當時已經上班至少7、8個小時,過程中還有喝酒,體力根本無法負荷,「如果真的有事,隔壁就是警局,她呼救應該會被值班警員聽到。」
不過,新竹地院一審認為古男犯罪事證明確,依據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2年2個月有期徒刑,他不滿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法官表示,小珍在訴說受暴過程時屢次哭泣,情緒激動到一度無法接受訊問,加上測謊並未出現不實反應,反而是古男在測謊方面出現問題,因此認定一審用法無誤、量刑適當,駁回他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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