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盟籲勿偷走人民的公投結果 。(圖/記者崔至雲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去年公投第十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同意票數為7,658,008,且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依公投法規定,該公投案通過。幸福盟今(19日)表示,立法院應依公投結果增訂相關法律條文,更呼籲「這是我國第一個通過的立法原則創制公投案,立法委員應依人民的意志立法,切莫偷走人民的公投」。
幸福盟理事長曾獻瑩指出,今天立法委員黃昭順將提「民法中新增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之結合」草案。黃昭順表示,婚姻由一男一女結合是主流民意,因此呼籲一定要按照公投結果來修正主張立法院的法案該怎麼走,如果連這麼部分都無法做到,去年排隊台這麼久、以及這700多萬的人民該怎麼交代,希望立法回歸民意,讓民意在立法中展現出來。
黃昭順也說,此次法案連署橫跨各黨派20位委員連署,該草案內容為在民法972條新增第2項,「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之結合」,修法後除了原本的「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的規定外,將更清楚載明我國民法婚姻規定為一男一女的結合,也落實去年愛家公投的第十案結果。
▲黃昭順說,我國民法婚姻規定為一男一女結合,應落實去年愛家公投的第十案結果。(圖/記者崔至雲攝)
曾獻瑩也說明,本次提出的草案內容與公投主文一致,且在民法中增訂條文,符合公投意旨,應較無爭議,依公投法第30條中規定「經創制之立法原則,立法機關不得變更」,立法委員不應依個人喜惡而反對依公投結果修法的提案,也呼籲全民睜大眼睛看,看到底是那些委員偷走人民的公投結果,幸福盟也將公佈這些反對民法新增婚姻是一男一女的委員名單,讓全民知道這些委員的作為,幸福盟也呼籲委員們珍惜人民的公投結果,勿破壞我國民主制度,遺臭萬年。
曾獻瑩最後表示,法案提出後,希望立院逕付二讀,並在5/24前盡速三讀通過,雖然民法現行規定已經是限定在一男一女,但經過此次修法可以更清楚的載明民法婚姻規定,而同性共同生活相關規定另以專法制定,是全民公投的共識,盼望立委們能回應民意,落實愛家公投超過700萬同意票的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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