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某大學前育成中心楊姓女經理,盜刻校長印鑑申辦專線與網路供自己使用,離職後被校方查出一筆1萬4千餘元電話網路費用,驚覺楊女偽造文書。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某大學育成中心楊姓女經理於2015年任職期間,以大學名義向中華電信申辦電話專線與網路,卻未循正式管道申請,偽刻校長印鑑申辦市內電話與網路,校方查出這筆1萬4千餘元費用後才驚覺楊女涉嫌偽造文書因而提告;楊女辯稱校長印鑑放在中心內,只需報告主管就能使用,桃檢19日偵結依偽造文書罪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楊姓女子以網路創業打起名號被某大學聘為育成中心經理職務,負責輔導廠商進駐與協助師生創業,楊女升於2015月8月間以大學名義偽刻校長印鑑向中華電信申辦室內網路、室內專線電話服務,並於申請文件上蓋印偽刻校長印鑑與育成中心印章,使用10個月間總計1萬4千餘元費用,大學總務收到這筆費用申請時才驚覺楊女涉嫌偽造文書。
楊女偵訊時坦承曾申辦網路、電話,但堅決否認有偽造文書,辯稱校長印鑑放在育成中心盒子裡,向主管報告就能使用,申辦的電話主要作為公務使用,育成中心預算也編列其中,當然包含公務電話費用等。
大學周姓校長澄清自己印鑑遭盜刻,育成中心孫姓主任也提出,中心並未使用該公務電話,育成中心若要申辦網路或電話,需層層核報,任內沒有針對申辦網路、電話核章過,使用校長印鑑都需填具用印章申請書;總務處強調,申請網路與電話須要關防,校長的印鑑均由總務處文書組保管,不可能放置在育成中心內供人使用,踢爆楊女偽造校長印鑑僅供私用。
桃檢19日偵查終結,楊女偽造大學校長印鑑申辦市內電話、網路犯行明確,依偽造文書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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