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男最後被判10個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記者蔡紹堅攝)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美魔女小芬(化名)講電話時竟然被吳姓好友摸胸,時間長達至少5分鐘,且還當著3名孩子的面前。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小芬有推開、閃避,因此將吳男依強制猥褻判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芬2017年2月18日帶著2個女兒走在路上巧遇吳男,後來雙方就在一江橋旁聊天;吳男接完兒子下課後,就邀請小芬到住處參觀,沒想到竟趁對方在講電話沒有防備時,將手從衣袖下擺伸進去,反覆揉捏胸部、乳頭,不管小芬抗拒。
吳男辯稱,小芬拿著手機電話聊天,想請她把電話還回來,過程中不小心碰到。他強調,真的沒有碰小芬的胸部,只有推她的肩頸。
法院審理後認為,3名小孩都證稱吳男的確有把手伸進去摸小芬的胸部,且小芬也有大力推開,因此依強制猥褻判吳男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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