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1條」(Uber條款)修法預告截止倒數7天,「網路叫車平台代僱駕自救會」發言人李威爾今(19)日指出,上午終於與交通部政次王國材見面,但拜會全程都在要求平台代僱駕駛轉做多元計程車司機,讓自救會無法接受交通部這樣的思考與處理方式。下午自救會將25萬份的連署單寄出,希望政府聽到他們的聲音。
▲李威爾嚴正要求,在103-1條修法未有和自救會完整溝通及各界都接受的前提下,交通部不應公告施行。 (圖/記者黃軍瑋攝)
李威爾說明,今會中交通部承諾,會把自救會的「網約多元小客車」意見,也就是修法把網路叫車平台列為新的營業車型態,交通部承諾會和計程車業者溝通;自救會嚴正要求,在103-1條修法未有和自救會完整溝通及各界都接受的前提下,交通部不應公告施行。
▲Uber公布消費者在連署書上的留言文字 。(圖/記者崔至雲攝)
而對於交通部一直遊說要平台代僱駕駛接受轉做的多元計程車方案,李威爾則表示,在多元計程車方案沒有完整配套修法、白紙黑字明訂不要跳表計價、彈性計價、開放多平台接單(不限司機只能加入一個車隊)前,自救會不會考慮這個方案,「尤其有二年前告訴我們合法,現在又不認帳,修法要我們失業的政府,我們不會被騙第二次!」
自救會總召李明達指出,對抗103-1惡法最大的力量是300萬消費者,因此自救會自4/1開始,發起車內實體連署,已蒐集逾10萬張消費者連署;4/10,網路叫車平台一起加入網路連署,九天己有逾15萬人連署,線上、實體加起 來,已有超過25萬人連署,展現強大消費者力量。
▲自救會將25萬份的連署單寄出,希望政府聽到他們的聲音。(圖/記者崔至雲攝)
李明達同時拿出消費者對於UBER在連署書上的留言文字,包括「UBER 對有小孩的家庭比較方便且友善」、「謝謝Uber讓我能安心上班,希望政府能制定照顧人民與司機的法案」、「我是視障者,Uber的機制不會讓我被繞路,我支持Uber!」、「計程車失去競爭力是因為不進步的服務品質,並非 Uber 的出現」、「消費者有選擇的權利,政府不該介入,Uber一切合法有何不可?」、「此法案造成台灣無法享受共享經濟AI世代的世界趨勢!」
李明達指出,三個禮拜的時間蒐集25萬連署,代表的是消費者需要好的服務、進步的服務,交通部如果只用舊的法制、舊的思維,不隨著網路世代、數位經濟的進步而進步,一再被計程車隊、車行綁架,再怎麼修法,永遠不夠的。他同時再次呼籲,為了對抗這個一意孤行、只看到選票、看不到未來的政府,將於421上凱道,希望消費者一起參加,一起向103-1修法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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