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世賢/新北報導
新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二岸巡隊深澳安檢所守望人員,21日下午2時許,在新北市著名象鼻岩觀光區附近瑞芳保育區內,發現1名潛客攜帶潛水器材,違規採捕龍蝦1隻、海膽50顆,岸巡人員依漁業法第65條第6款函送新北市政府裁處,最高可罰15萬元。
▲ 瑞芳保育區潛客違規採捕龍蝦、海膽,最高可罰15萬元。(圖/記者郭世賢翻攝,下同)
岸巡人員表示,李姓男子從外縣市來到象鼻岩附近瑞芳保育區潛水,採捕海產轉賣賺點外快,自稱因生計拮据,沒想到還沒賺到錢,就因違規被抓了。
第二岸巡隊表示,為積極保育海洋生態與維護海洋資源,民眾如有發現從事違規採捕行為者,可撥打海巡署「118」免費報案專線,共同遏止破壞海洋保育等相關違法、違規行為,海巡署一接獲通報,將立即前往查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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