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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排塑膠椅佔遊覽車位!誇張路霸「都是為了他們」 網: 蝦店粉瞎

▲苗栗頭份一處釣蝦場外,被店家擺放整排塑膠椅佔車位             ,路過民眾直呼太誇張了。(圖/翻攝自Facebook/我是頭份人)

▲苗栗頭份一處釣蝦場外,被店家擺放整排塑膠椅佔車位 ,路過民眾直呼太誇張了。(圖/翻攝自Facebook/我是頭份人)

記者黃孟珍/苗栗報導

誇張!苗栗縣頭份市一處釣蝦場外,22日下午5時許,店旁公有停車格被放置12張塑膠椅佔位置,讓準備要停車的民眾看傻了眼;一名路過的民眾看不下去,拍照PO上網路社團「我是頭份人」,引來網友一陣撻伐;警方隨即到場要求撤除,並開一張1200元的罰單。

楊姓業者表示,因為這群將近120人的老人團,參加3天2夜中、南部旅遊,終點剛好回到頭份吃晚餐,遂交代店內員工幫忙找停車位,給這3部大遊覽車停車,也不知道為何會想到用椅子來當路霸,佔據將近6個停車格,直到被民眾抗議後才趕快將椅子收回,業者也對此頻頻致歉。

▲警方到場後,仍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開出1張1200元罰單。(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警方到場後,仍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開出1張1200元罰單。(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徐姓男子在網路社團「我是頭份人」貼出1張照片,內容為一整排的塑膠椅大剌剌地放在6格停車格內,還整齊的2張、2張擺放,共放了12張,只是民眾見狀紛紛留言「太囂張了吧」、「警局就在前面」、「蝦店真瞎」,更痛批店家真的是路霸。

警方表示,楊姓業者也坦承放置椅子佔位,因為都是一群老年人,才會想說不要讓大家走太遠,當知道這樣的行為已經違法時,立即叫員工撤走,但為時已晚;警方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 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祭出1200元罰單。

▲業者佔了6格車位,就是為了讓這120位老人團的3輛遊覽車停放。(圖/記者黃孟珍攝)

▲業者佔了6格車位,就是為了讓這120位老年人所搭乘的3輛遊覽車停放。(圖/記者黃孟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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